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 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4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落到实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按照《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易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易门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提交 决策时间 | 备注 |
1 | 易门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 | 县应急管理局 | 2024年3月 | |
2 | 易门县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施方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4月 | |
3 | 易门县丰源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4年6月 | |
4 | 易门县公益性安葬设施价格和收费标准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4年8月 |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