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 公 告
(易国土资告[2012]3号)
经易门县人民政府批准,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宗地编号 |
ytc(2012)01号 |
宗地面积 |
9307� |
宗地坐落 |
位于县城中心城区中心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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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2.2并且小于3.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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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大于25并且小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6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 |
商业、居住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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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3220.2220万元 |
保证金 |
650万元 |
增价幅度 |
30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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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条件 |
按土地移交当日的现状交付土地 |
投资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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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 时间 |
2012年4月15日9时 |
挂牌截至 时间 |
2012年4月24日下午16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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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宗地呈不规则形状,东西窄,南北长,邻街位置较小,地势西高东低,高差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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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4月14日到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五、 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8日至2012年4月14日 17
时止,到易门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下午17时。(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双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4月14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的时间、地点:
(一)挂牌时间:2012年4月15日上午9时至2012年4月24日下午16时止;(双休日、节假日不休)
(二)挂牌地点:易门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储备中心),;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若转入现场竞价,地点另行通知竞买人。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与易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易门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 并在2012年12月20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三)土地移交后6个月内,竞得人必须向出让人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2、水土保持方案批复;3、城乡规划许可文件;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5、环境影响行政许可文件; 6、矿产资源调查结果查询备案证明;以上材料均为原件1份。
(四)出让宗地内供(排)水、用电、电视、电话、出入道路及其他相关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易建(2011)159号文执行。
(六)地块建设规划方案批准时涉及退让的消防通道等需要退让的面积,出让人不退出让金。
(七)交地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前。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易门县土地储备中心(易门县龙泉中路2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杨先生 保女士 阎女士
联系电话:0877--4966362
开户单位:易门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易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易兴分社
银行帐号:6700005783282012
易门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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