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拟稿)》(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和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易门县启动《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拟稿)》立法工作,《条例(草拟稿)》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拟稿)》(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决定举行《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拟稿)》(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方对《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拟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及其法律责任。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3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拟定20人,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拟稿)》(征求意见稿)有关或者关注该《条例》的公民7人。从不同行业、不同地方的报名申请人员中确定。
2.易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9人。
3.涉及利害关系的基层组织、企业、群众代表4人。
当申请人员不足时,由易门县司法局商易门县工业科技和商贸信息局、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从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中选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易门县司法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请登录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易门县司法局模块(网址: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ym.gov.cn/ymxzfxxgk/tzgg8080/20230925/1478026.html,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nymyfzxb100@163.com)。
2.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后向《条例(草拟稿)》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水城大街153号易门县司法普法与依法治理股210室)。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条例(草拟稿)》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24年3月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易门县司法局网页公开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准备好发言提纲。联系人及电话:高玉才、朱应洪,0877-4969886,0877-4961812。
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地方性
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易门县司法局代章)
2024年2月2日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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