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政办发〔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相关单位:

  《易门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易门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易门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4月8日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5月19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易门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易门,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2〕8号)、《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2021年易门县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2020年,我县降水量特少为544.4毫米,比历年平均值偏少299.1毫米,偏少35.5%;比2019年同期偏多34.5毫米,偏多6.8%,属特少年份。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防灾责任制,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年未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事件。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全县纳入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68处,其中:农村居民地质灾害监测点67个,学校监测点1个。

  二、2021年降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易门县气象台预测:预计2021年降水总体略偏多,气温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正常略偏晚;主汛期降水正常,气温略偏低。2021年我县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丰的气候年景。

  2021年6—8月的降水趋势为正常,气温略偏高,汛期内单点大雨、暴雨及局部洪涝灾害偏重;预计9—11月降水偏少,气温略偏高,三秋期间有5—7天一般性连阴雨天气;预计2021年雨季结束期正常,于10月中旬左右结束。预测年雨量为800毫米左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县汛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单点性暴雨天气和“旱涝并存”、“旱涝急转”现象有突出可能,加上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预计2021年我县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总体上会高于常年。

  三、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我县地处云南省滇中西部,地形特征为东、北、西三面高山屏立,中部是溶蚀性盆地,全境状似马蹄。江河沿岸受河流切割影响,较陡峭,山谷相间、地形复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质灾害易发面积大。县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为: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

  (1)碧多村—普厂—木冲—狮子山村重点防治亚区

  (2)大绿汁—木厂—竹子村重点防治亚区

  (3)阿姑—龙泉街道—六街—茶树村重点防治亚区

  2.次重点防治区

1)股水―白邑—铁厂—罗尹村次重点防治亚区

  (2)腊品—脚家店—大村—老吾次重点防治亚区

  (3)贾姑新村—张所—金田村次重点防治亚区

  (4)新村—罗台旧—红石岩次重点防治亚区

  3.采石场、地下开采矿山和矿区尾矿坝、新建玉楚高速公路(易门段)边坡及弃土场、水库溢洪道及引水(灌)渠、其它工程建设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段应为加强防范区。

  (二)地质灾害重要隐患点分布情况

  1.2021年农村居民地质灾害监测点67个,其中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15个,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52个。

  (1)龙泉街道。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江口社区冷水箐上村。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江口社区冷水箐下村滑坡、石洞村崩塌。

  (2)浦贝乡。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浦贝社区汪水村滑坡。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阿姑村委会曰末旧村、响水村滑坡;浦贝社区禹石沙村滑坡;罗台旧村委会其者山村滑坡;草箐村委会普家村滑坡。

  (3)十街乡。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老吾村委会石头村滑坡;十街村委会建小村2组滑坡;马头村委会小马山村滑坡。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大村村委会龙口村滑坡;老吾村委会法家村滑坡、迤中村滑坡。

  (4)铜厂乡。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碧多村委会罗母箐崩塌;西山村委会新村滑坡;股水村委会张家箐滑坡。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碧多村委会山尾巴村滑坡;西山村委会芹菜塘村滑坡、上芭蕉箐滑坡;铜厂村委会小马山村滑坡;里士村委会北山村滑坡、依沙鲊村滑坡、普家村滑坡、面板凳岩石崩塌、坡脚村泥石流、沙河村地裂缝;芭蕉村委会阿三朗村泥石流,小水井村滑坡、栗粟村滑坡;股水村委会黄草岭村滑坡;沙衣村委会巴拉母村、沙衣村村左滑坡。

  (5)绿汁镇。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河尾村委会炭山村滑坡;绿汁村委会马干田上组滑坡、马干田下组滑坡;竹子村委会牛尖山村滑坡,龙格利村委会中大田村滑坡。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腊品村委会则达村滑坡、茂则武村滑坡、麻栗树村滑坡;河尾村委会孙家坟滑坡、老红岩村滑坡、羊歇厂村滑坡;绿汁村委会麻蛇箐泥石流、细六庄上组滑坡、细六庄中组滑坡、细六庄下组滑坡、芭蕉箐泥石流;竹子村委会起鲊滑坡、芍苴上组塌陷;龙格利村委会小龙格利滑坡、岔河村滑坡;者拉村委会田心村滑坡。

  (6)六街街道。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白邑村委会下白邑滑坡,小戈格村滑坡及岩石崩塌;铁厂村委会马起库村滑坡;二街村委会大芦柴冲村滑坡、徐得箐村滑坡。

  (7)小街乡。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普厂村委会下拉溪达滑坡;罗尹村委会法泽村滑坡。一般地质灾害监测点:狮子山村委会罗家村滑坡;普厂村委会普厂新村、蓼峨滑坡,普厂村大坝箐泥石流;木冲村委会木冲上村滑坡。

  2.地质灾害易发矿区

  工程开发建设、采矿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县境内开发建设活动频繁、规模较大、易发地质灾害的矿区有玉溪矿业三家厂矿、凤山矿、狮子山矿,易都厂铜采选厂、大尖山铜矿、赵普新沟白钨矿和方屯锰铁矿大谷厂锰矿、石洞铁锰矿详勘查区、军哨矿区应加强防范。

  3.地质灾害易发公路地段

  2021年易受滑坡等威胁的公路地段为:岔炉路k9+400~k10+000段;岔炉路k3+000~k4+200段;十老线k5+000~k5+800段;十老线k7+600~k8+100段,十老线k20+500~k20+560段;浦红路k7+000~k7+560段;浦红路k8+200~k8+260段;浦红路k13+650~k13+700段;普黑路 k3+980~k4+440段;普黑路 k22+990~k23+220段;十甸线k308+050~k308+200。

  4.地质灾害易发学校,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小街乡普厂村小学滑坡。

  5.旅游景区景点地质灾害易发区:龙泉公园坝埂至公园停车场公路、公园停车场至长廊。

  (三)重点防范期

  汛期、台风期、强降雨期等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今年汛期在5—11月,暴雨级以上的强降雨主要发生在6—8月。在集中降水时段,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将有可能发生,应密切关注,注意防范。

  四、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解

  (一)县属各相关单位职责

  县监察委:监督检查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履行情况,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强沟通配合,争取实施“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把独立工矿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纳入搬迁避险改造提升项目范围推进实施。

  县公安局:在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开展危险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转移、抢险工作。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定期组织对水电设施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检查、监测和设立警示标志。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定期组织对全县校点、校舍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检查,并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点进行宣传、演练、监测和设立警示标志。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因地质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配套资金及抢险救灾费用等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易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分析研判和预报预警工作,牵头做好监测员的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动态跟踪掌握灾害监测情况;根据《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做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勘察及可行性研究等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大、中型治理项目的储备工作,争取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加大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管力度。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定期组织对排放废石、废碴、废液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检查,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督促责任单位对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定期组织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及在建项目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检查、监测和设立警示标志,督促责任单位对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定期组织对现有及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检查,对地质灾害危险路段进行监测并设立警示标志;督促各乡镇(街道)对乡、村公路地质灾害危险路段进行监测并设立警示标志。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指导和帮助灾后农业生产自救。

  县林草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后林业生产自救。

  县水利局:负责定期组织对水利设施、病险水库、水利在建工程项目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检查、监测和设立警示标志并对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定期组织对A级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星级接待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查,开展宣传、演练工作,对隐患点进行监测并设立警示标志。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灾后防疫和灾民医疗救治工作。

  县应急局: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易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认真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组织对可能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尾矿库进行排查、检查、监测和设立警示标志;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调拨决策;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统计上报。

  县信访局:负责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信访来访接待、信访件转办、交办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雨情的及时发布与传递。

  (二)各乡镇(街道)职责

  负责制定乡镇(街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单个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充实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组及监测人员值班制度、完善相应值班表卡;定期组织开展村庄、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负责推选、确定和统一管理辖区内地质灾害监测人员,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和签订责任通知书,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做好紧急情况时的临灾避险和搬迁避让及治理项目的实施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地质灾害监测员职责

   负责本村(自然村)地域内隐患区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工作,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记录汇总并及时上报;向受灾害威胁的村民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规定预警信号,落实并熟悉临时避灾场所和撤离路线;一旦发生危险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并指挥村民做好自救互救,危急情况下可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群众转移避灾。

  五、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把防灾责任贯穿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树立“无灾就是效益”理念,认真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三为主”方针和“四结合”原则,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和基层组织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乡镇(街道)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每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人监测、有人巡查、有人预警,发生险情、灾情能够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乡镇(街道)要将有关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督促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方案中所规定的职责认真履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并承担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易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应急值守,严格灾情报告。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不缺岗、不漏岗、不误事。未值班时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也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要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日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日报工作,要加强地质灾害成功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宣传、教育、警示、收集、汇总。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出现重大险情,必须按照《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易政办函〔2021〕19号)要求,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易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并随时续报抢险救灾进展和灾情险情变化,保证数据准确、及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三)加强动态巡查,排查地灾隐患。县自然资源局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驻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巡)查的指导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及时开展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重点加强对集镇、学校、医院、村庄、重要工程设施等人员聚集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加强房屋建设切坡点、水利设施、公路沿线和旅游区(景点)、有关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调整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完善地质灾害隐患台账,重新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临时安置场所和防灾任务、责任人、联系人等,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要按照“属地管理、对口负责及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隐患告知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和有关主管部门,制作“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工作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和监测人员手中。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工地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切实保障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员安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和5月19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王显刚副省长“管行业管安全,管行业管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认真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函告县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和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

  (四)加强监测预警,提升防灾能力。县自然资源局要联合气象、水利等部门,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发布手段和专业型、普适型监测监测预警设备,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人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要加强应急调查工作,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或社会热点关注的地质事件,县自然资源局应迅速组织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驻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应急调查,并根据需要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求支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人员必须以务实、严谨的科学态度,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实事求是地分析判断,认真编制应急调查报告。

  (五)加强应急处置,积极应对灾情。县应急管理局要整合资源,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抢险救灾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乡镇(街道)要抓紧修订、完善辖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单点地质灾害防灾避险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县应急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易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认真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应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紧急险情,当地政府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并保障临时避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排危除险;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易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六)加强项目监管,严控切坡建设。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重要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时,必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矿产开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批和工程验收关,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乡镇(街道)、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各相关部门要联合乡镇(街道)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切坡建设集中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尤其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切坡段要重点开展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针对工程建设切坡产生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切坡行为,由项目工程建设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七)加强工程治理,消除地灾隐患。积极开展严重威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要督促、监督责任单位实施防治。已实施的中央、省、市财政投资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抓紧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尽早发挥防治工程的效益。

  (八)加强宣传培训,普及防灾知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等为宣传平台,采取召开培训会议、媒体播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防灾避灾知识等多种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和知识。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全县67个农村居民地质灾害监测点和小街乡普厂小学,5月底前应在现场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避险演练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

  (九)加强经费保障,提高防灾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避让搬迁、应急治理以及灾后恢复等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125万元,其中应急调查、宣传培训、监测预警等工作经费50万元,小型应急排险治理项目经费75万元。

    

  附件: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

    

    

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名单

 

  为继续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防灾减灾目的。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易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张洪坤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杨剑纲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跃华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贵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增寿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拔正伟   县纪委副书记 县监委副主任

      龙赞琨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     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局长

      曾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文光   县民政局局长

      张     县财政局局长

      沈金顺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世余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叶永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侯炤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剑坤   县水利局局长

      李小龙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孟长卿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

      许晓坤   县应急局局长

      武华友   县林草局局长

      万应辉   县信访局局长

      田国伟   县防震减灾局局长

      黄特理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副县长李贵祥同志负责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地质灾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沈金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督促落实。

 

 政策解读:http://www.ym.gov.cn/ymxzfxxgk/zcjd/20210526/1325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