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门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易门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方案》有关内容,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目标
通过实施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推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牛羊生产高质高效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推动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生态文明作出积极贡献。
二、政策内容
(一)实施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二)实施范围:全县7个乡镇(街道),56个村(社区),665个村民小组,22345农牧户实施草原补奖政策。
(三)实施内容
1.草原禁牧补助9.81万亩。严格按照禁牧区域划定的要求,以村组为基本单元,把生存环境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地区以及位于绿汁江沿岸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划为禁牧区。
2.草畜平衡奖励46.47万亩。除实行禁牧以外的已确权登记的全部草原纳入草畜平衡奖励范围。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原要严格落实合理载畜量,根据季节合理利用草原放牧。
(四)补奖标准:统一执行国家标准,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五)补奖资金
2023年需草原生态补奖资金189.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项概算如下:
1.草原禁牧补助:9.81万亩×7.5元/亩=73.575万元。
2.草畜平衡奖励:46.47万亩×2.5元/亩=116.175万元。
(六)补奖对象、依据:补奖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补奖依据为已确权登记的禁牧或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实施进度安排:5月底前,完成农牧户信息采集、核实、录入及草原补奖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编制。6—7月,完成县级草原补奖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批复。8—12月,完成补奖资金发放,开展工作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补奖政策相关总结和上报工作。
原文链接:易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易门县2023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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