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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易门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国家总局令第81号宣贯会,全县15家大型商场超市主要负责人、3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主要负责人共12人参会。食品生产流通股对国家总局令第81号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市场监管股对国家卫生县复审相关工作作安排,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刘昆主持会议并作工作要求。
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目的及重要性四大方面,多维度解读了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详细讲解了明确禁用“生鲜灯”、明确销售食用农产品产地、如实标明即食食用农产品的具体制作时间、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等内容,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坚决落实好索证索票制度,做到农产品来源去向可追溯、质量安全可保障,督促履行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会议强调,一是压实市场开办方和商场超市主体责任,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生鲜灯”,精准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档案,严格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的销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规章制度,做到“源头可溯、风险可控”;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农产品源头质量把控,强化经营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县复审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营造食品安全浓厚氛围,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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