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易门县公安局编制了《易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易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负责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易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取相关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http://www.yuxi.gov.cn/ymxzfxxgk/ymxgaj/)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易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长青路290号县公安局4楼)咨询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两种公开形式:一种是上网查询,另一种是到办公地点查询。
(三)公开时限
本局各类需公开的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公安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
(一)申请受理机构:易门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长青路29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877-4863746
邮政编码:651100
邮箱:ymgajbgs@126.com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复印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索取,复印有效。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公安政务信息,应填写《易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当场填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书写有困难的可以由受理机构协助填写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公安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易门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易门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155b87ba-f9d5-4955-ba4d-dd82c5c9f43d&pid=0bb19319-d4b4-4501-ac19-e01830fefa64)上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提交申请;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附件2:玉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监督电话:0877-4862015
办公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长青路290号
邮政编码:6511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