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供销社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易门县供销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易门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根据《规定》除依法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凡与农资、日用消费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供销社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易门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yxym.xxgk.yn. gov.cn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查阅(办公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新建街50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生成或变更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易门县供销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新建街5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877―6166466

电子邮箱:ymgxsbgs@126.com

邮政编码:651100

(二)申请受理

1.申请的提出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代理点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易门县供销社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申请人进入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链接: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b0f7f48e-d8ed-432d-b7cc-355fcaaa429a&pid=0bb19319-d4b4-4501-ac19-e01830fefa64),在线填写《易门县供销社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5.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本社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7天内,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在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社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驻政协纪委组

监督电话:0877―4961059

办公地址:易门县政府办公楼内 

邮政编码:651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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