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易门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工作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1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组织1个乡(镇)党委、1个县委部门、1个政府部门现场述法,其他各党政负责人书面述法。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1次,专题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发挥“一办四组”(县委依法治县办、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联动,召开“一办四组”会议5次。采取“县级主会场+县级机关分会场”线下线上“全县同步一堂课”的方式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法治宣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培训内容,59个县级机关2900余名干部参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落实《云南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工方案、法治督察计划。
(二)加强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一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完成全县7个乡镇(街道)和30个政府部门的7191项行政职权,57782项责任事项和50824项追责情形调整审核、公布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进驻部门25家,设置部门窗口98个,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33项,其中148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三是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837个事项。四是深化法律服务,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六个一”等专项活动,实现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100%由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90名,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首选率。完善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进一步保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参与司法活动执业权利的八条措施》。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坚持以用促保,立足于推动活化利用,依法依规推进《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试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废止17件,截至2023年12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
(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依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并向社会公开。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2个领域执法队伍设置在市级,其余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草6个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在县级。推动乡镇(街道)明职赋权扩能工作,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确定的52项行政基本职权和2023年县级确定的58项行政赋权事项。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证据材料移交、审查、接收流程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机制。二是推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并组织实施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的23条措施,推行减证便民,持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实施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平台应用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统筹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3期,培训152人次,组织169人参加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执法考试。三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执法案卷评查287件,自查整治问题线索39条,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15个,公安局交警大队实施柔性执法11250件。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抽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督管理、水利、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领域的60件行政处罚案卷和40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五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9条细化完善措施和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严格管理教育和帮扶制度。六是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组建由2998人的组成的县级专项工作队、县级专员队、县级专业队“县级3支队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普法队共4支队伍。2023年,“县级3支队伍”下沉乡、村、组1.4万人次,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普法队下沉村、组2.2万人次,累计受教育乡村基层群众13.75万人次。强化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组织法律“四进”法治宣讲,参加集中宣讲的干部职工、群众和学生19.4万人次。
(六)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三管三必须”,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组织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督促行政机关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完善应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机制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协调联动机制和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桌面推演、自然灾害应急避险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提高社会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等文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七)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严格落实大调解工作“1+6”制度,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基层治理、行政管理、司法处理”全链条调解,凸显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群众依法提供便民高效、修复关系、不收费或低收费等显著优势的公共调解服务。2023年截至11月,通过“大调解”机制受理矛盾纠纷调解2150件,符合调解规定并按程序调解2075件,调解成功1623件、成功率78.22%。其中:诉前委派调解993件,结案918件,调解成功579件、成功率63.07%;诉中委托调解185件,结案185件,调解成功177件、成功率95.68%。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聚焦命案防控和信访突出问题,会商研判出62件(个)矛盾纠纷或问题,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和突出问题处置任务清单,把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化解处置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截至11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办结25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衔接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整体合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8件、政协委员提案107件,满意率100%。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四是加快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九)完善科技保障体系。一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数字政务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水平。建设完成一网通办智慧化服务大厅。二是推进政府业务办公流程整合优化,加快“政务云”建设。推进上下贯通、横向连接的政务协同,县、乡、村、组四级实现政务协同全覆盖。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三是推进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认识,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部门协同联动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少部分事项审批、监管和处罚脱节,少部分事项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管或无人管的现象;三是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受人、财、物等因素制约,乡镇(街道)明职赋权扩能工作还存在承接难的问题;四是少数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不到位。
三、2024年重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易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牵引,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作用,切实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中央、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运用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五是持续提升普法责任落实质效。抓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开展普法责任制述职报告和评议工作。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5日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