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开展。二是全面统筹推进。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与任务,形成有专人负责、各室协同配合的推动机制。三是狠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四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实《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积极督促干部职工参与线上线下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全过程,坚持以用促保,立足于推动活化利用,依法依规推进《易门铜矿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立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并实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试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废止17件,截至202312月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

(三)加强决策行为规范,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主体、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依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调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着力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质量和效率。2023人民政府共聘任6名专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持续促进政府工作规范透明运行一是深化政务公开。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通过规划信息、乡村振兴等36个重点专栏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点面结合,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截至12月,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9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更加规范。年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整体合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8件、政协委员提案107件,满意率100%

(五)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根据《易门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普法责任清单(20233月版)》,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切实组织实施好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工作。年内,组织相关人员专题调研、督导普法工作3次。充分发挥全县政务公开主管单位的职能作用,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2期,积极筹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全力提升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扎实,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有待提升。三是特色亮点不够明显。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能被推广、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

三、下步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增强政府立法和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提升立法工作的精细化、民主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坚决按程序办事,不断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跟踪调查和督促检查,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坚决纠正。

(三)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内部约束,主动接受监督,形成在监督下工作、靠监督提质的良性循环。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毫不松懈抓好重点领域监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建议、提案的办理质效。

(四)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落细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机制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