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易门县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医保行政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易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坚持周一政策业务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及时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县委有关会议精神,树牢法治思维,提升谋划医疗保障工作改革发展、统揽各项业务工作的理论素养水平。二是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安排部署和重大决策,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研究,年内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决策的事项共45项。三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并作为规范干部职工行为的具体遵循,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时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法律四进、普法进万家宣讲活动,及时完成普法强基法律常识、民法典知识在线答题活动,从学习中强化素质,实践中锻炼本领。
(二)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一是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加强医保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疗保障业务工作深入融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凝聚工作合力。全年组织会议传达法律法规学习共 10次,专题研究法治工作会议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二是全面落实述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制作印发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易门电视台、易门广播、“易门发布”、“易门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手段,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动漫视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以及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利用县乡集市日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相关医保政策的宣传。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
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
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易门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集体审核制度》,年内开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核1件,充分发挥民主决策的作用,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决策失误。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续聘法律顾问1名。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系,注重听取政法、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部门和本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坚决有效的杜绝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有效减轻缴费单位及财政负担,减少基金沉淀,管好用好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提请县政府研究印发《关于调整易门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缴费比例及规范医疗费用补助的通知》,及时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相关信息,组织做好政策解释说明,消除干部职工疑虑。截至目前,我局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情况;也未出现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决策。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
明执法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能,全县参保征缴、待遇核发、意外伤害审核、医疗救助等业务经办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医保窗口服务建设。全力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医保服务“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柜办结”,实现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统一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快办,让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10家医药机构上线医保“刷脸”设备,标志着易门就医结算从“刷卡时代”、“刷码时代”进入“刷脸时代”,实现了“医保刷脸就医”服务。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着力提升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2023年对全县 123家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覆盖率100%。查处违反医保协议案例 62例,其中定点医药机构50例,参保人员11例,行政处罚1例;约谈21家,拒付基金33.36万元,追回违规费用80.41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13.77万元。年内没有发生因执法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以及执法人员违规违法等情况,也未出现因为依法办事引起纠纷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项,2023年累计办理694件。二是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员管理及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停止聘用对廉政审查不符合社会监督员资质1名。三是持续落实两定机构沟通交流制度。坚持每月举行一次医保部门与医药机构沟通见面会,扩大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知晓率,形成与两定机构在基金监管中的常态化良性互动。四是加强内控,规范约束干部履职尽责。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开展了医保经办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排查、2022年财务专项内部审计、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大力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五是持续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结合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分析,履行“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监督职责,保证医疗保障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情况。严格执行防止干预插手过问司法“三个规定”,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开展司法监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坚决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依法从严惩处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行为,为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环境。2023年度没有出庭应诉、配合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情况;也没有司法和检察建议情况。
(七)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一是注重培养,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和能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讲座、视频培训、法治宣讲等专题学习10场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及率达100%。二是抓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考试培训工作,年内参加执法考试2人,换证2人,目前符合申领条件并持有效执法证件16人。
(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认真扛实执法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开展了医保政策专题宣传活动。一是医保政策“五进”宣传工作持续走深走实。针对当前参保人员关注的门诊共济、医保目录调整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结合“下基层到一线、破难题抓发展”实践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走出机关、走出办公室,利用到乡镇街道、村组、企业调研联系工作,政务微课堂、“3.5”学雷锋日等契机,通过现场答询、发放资料、讲解政策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和回应,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进一步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认可度。2023年共宣讲15场次,覆盖3100余人次,发放医保政策宣传资料3500余份。二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利用“易门医保”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向定点医药机构、单位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9次,曝光典型案例一期。三是构筑“安全医保”,推进平安易门建设。严格遵循信息系统使用规范、数据采集及个人信息处理相关条例,专网专用,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做好12345热线及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答复,及时处理信访投诉,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15件,已全部办结。一年来没有发生任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或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违纪违法的情况。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医保部门主要承担各级医疗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对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监管,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基金监管形势严峻;存在医保经办能力建设不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等现实困难,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医保政策宣传解读不够到位。医保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术语多,涉及群众量多面宽,素质参差不齐,政策解读跟进不够及时,分层分类宣传不够到位,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认可度面临较大压力。二是少数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依法行政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强。三是内设履行法规职责的股室目前还缺乏法律相关专业人才,在业务能力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还难以全面执行到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阶段性使用,使用不规范。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 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鞠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全面扛牢法治建设职责,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力争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水平、出成效。
(一)强化医疗保障领域法治队伍建设。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厘清履职边界,加强与政法、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等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强化医保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依法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能,严惩违法行为。
(二)强化法律意识,守牢法律底线,压实法治责任。围绕“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协同医保”建设目标,持续加大全县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各类“中梗阻”现象。压实执法普法责任,建立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医院“五进”活动长效机制,结合每年的改革任务和工作重点,精心组织谋划,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形式,推进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
(三)优化提升医保经办政务服务水平。实施全省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大力推行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推进综合柜员制提质增效,推进医保政务服务下沉办、延伸办,促进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四)持续强化医保基金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多形式医保基金安全宣传,规范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坚持行政监管与协议相结合,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落实基金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大诈骗医保基金处理处罚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于实施了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协议的单位和个人100%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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