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查处中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017年11月22日

把“四不放过”作为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的原则落实到事故查处全过程,切实推动安全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易门县对发生的工矿商贸行业伤亡事故进行了妥善处理,未发生处置不当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事件。重点采取以下三项举措:

一是告知当事人有关情况。解决事故查处中的矛盾纠纷,关键措施之一是告知伤亡人员家属事故原因、应急处置、抢救治疗等情况。今年以来对统计上报的2起工矿商贸行业死亡事故, 152起工伤事故,均向伤亡者家属告知事故原因、应急处置、抢救治疗等情况,避免此项工作处理不当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是向当事人讲明表达诉求的方式。向上述事故的伤亡者家属、伤员宣传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其以合法、理性、客观、公正的途径和方式表达诉求,避免了方式不当激化矛盾纠纷。

三是妥善处理经济陪偿。事故善后经济陪偿是解决矛盾纠纷的焦点,向伤亡者家属、伤员和事故责任单位宣传善后经济赔偿的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在政策法规内合理协商经济赔偿事宜,并依法调解双方意见分歧,促成双方最终达成经济赔偿协议,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四是维护和谐稳定。制定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准备,根据情况变化和应急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实施,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有效防止了不利于工作和生产生活及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发生。(易门县安监局 王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