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适用于易门县行政区域内公证申请。

二、受理条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如抵押登记;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易门县公证处(龙泉街道水城大街153号)

办事窗口:易门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申请材料

                   公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1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

1

2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原件

纸质

1

3

申请公证的文书;

原件

纸质

1

4

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原件

纸质

1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六、服务收费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21号)执行(详见附件)。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出具公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公证处送达

易门县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公证当事人所在地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4961729,监督电话:0877—4961812

咨询及投诉地址:易门县司法局(龙泉街道水城大街153号)

九、本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_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pdf

云价收费【2018】21号_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4年1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