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适用于易门县行政区域内公证申请。
二、受理条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的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如抵押登记;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云南省易门县公证处(龙泉街道水城大街153号)
办事窗口:易门县司法局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申请材料
公证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1 |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2 |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3 | 申请公证的文书; | 原件 | 纸质 | 1 |
4 | 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 原件 | 纸质 | 1 |
五、服务时限
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六、服务收费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21号)执行(详见附件)。
七、办事结果及送达方式
办事结果:出具公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或公证处送达
易门县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公证当事人所在地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4961729,监督电话:0877—4961812
咨询及投诉地址:易门县司法局(龙泉街道水城大街153号)
九、本服务指南已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服务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县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_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_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pdf
云价收费【2018】21号_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4年1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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