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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易门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设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工作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政治工作室、易门县综治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一是全力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抓好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深化反恐怖斗争,压实反恐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严打暴恐和“境外清源”“防回流”“打派遣”等专项行动,严防发生暴恐事件。深化网上斗争,建立健全网络政治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对1名长期编造涉政有害信息的精神病人,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进行处置。对1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加大打击他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消弱邪教组织的活动能量。
二是全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认真化解矛盾问题存量,加强领导包案化解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投入200余万元,于2019年2月彻底化解了历时11年的涉及原云南国力水产与六街街道二街社区126户504人的土地纠纷问题;通过申请国家司法救助11.9万元,化解了历时20年的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借力市级领导联系“七位一体”工作制度,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及乡农技推广单位落实有毒有害津贴等问题。推进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常态化,按照乡镇(街道)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县直相关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排查的要求,定期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的拉网式抄底式、滚动式排查化解。截至10月底,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纠纷隐患1255件、行政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纠纷隐患459件、司法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纠纷隐患342件、撤诉175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2个重点工程和9项重大活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审查备案工作。抓实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稳控工作。做好涉及金融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积极稳妥做好易门未来共赢经济信息有限公司的风险防控工作,严密细致做好涉军、90年代末未分配中专毕业生、民师等重点群体的稳控。严防聚集发酵,确保社两节会面总体稳定。加强敏感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工作,确保“两节”、“两会”、“4.25”、“5.13”等敏感节点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稳定有序。
2.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扎实推进平安易门建设。
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履行好“双组长”责任,做到“出面、出钱、出政策”。县委常委会每季度一次、县政府常务会每月一次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各级扫黑办建设,投入经费300余万元,落实人财物保障。建立并落实“三长”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和工作联动等制度,实行“捕诉一体”,确保快捕快诉,实现“稳准狠”打击。截至10月30日,全县共打掉涉恶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9.27余万元。受理提起批准逮捕案件13件59人,提起公诉6件91人(王刁案分为2个案件起诉);一审判决涉恶案件1件31人。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全面开展线索大排查大起底、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整治、建章立制“四个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出租房屋、宾馆酒店、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及校园、医院周边治安环境,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共排查治安乱点1个,行业乱象29个,做到逐个攻坚、逐项整治。发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和工作提示函26份,助力行业监管部门堵塞漏洞、规范执法。全县共受理线索359条,线索数量大幅上升。坚持深挖彻查,及时深挖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1件,其中,立案审查27件27人,给予党纪处分21人,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问责5人、1单位,移送司法机关3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联建双推”。紧扣“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整顿提升7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实331个党支部年度达标创建。对全县1827名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进行任职资格全覆盖联审,对不符合条件的32名进行清理。共清理处置村组干部30名,并全部补齐配强。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综合治理督查检查工作,对成员单位开展线索摸排、治安乱点整治、行业乱象整治、建章立制等工作进行督查并作出评价,对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提醒。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围绕KTV、网吧、电子游戏室、酒吧、A级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星级接待等场所,重点对涉“黄赌毒”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工作,经排查,暂未发现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以罚代刑、以罚买刑等情形,未发现存在为涉案财物,该查封未查封、该扣押未扣押、该冻结未冻结、该追缴未追缴、该没收未没收等问题,未发现在案件办理、执行过程中有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插手案件进程等干预案件办理的线索。把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抓手,助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公共安全管理。严密行业场所的管理,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管理。严密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联合防控机制。组织民警、协警、武警消防员开展武装巡逻、堵卡查缉、清理检查等治安防控工作,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车站、医院、商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武装执勤巡逻。加大命案防控力度,严格落实《云南省命案侦防十条措施》,健全命案防控机制,加大“民转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加强重点人员和危险物品的排查管控,充分调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以堵源截流、打击零星贩毒、收戒吸毒人员为主要内容的扫黑除恶、“两打两控”、“夏秋攻势”、“鹰眼二号”等禁毒专项行动。加强禁吸戒毒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吸毒人员大排查大收戒大管控专项行动和吸毒人员“清隐”行动,继续全面开展吸毒人员清理排查工作。
3.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打牢共建共享共治基础
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易门实践,开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试点工作,创新基层治理模式。通过吹哨报到,部门联动对方屯中学周边环境、宏泰及易兴集贸市场周边脏乱差、花园小区乱堆乱放乱占乱建现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成7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58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任务,实现“一站式”办理。加强“雪亮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天网”城市监控作用。加强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建设,夯实技防基础,织密基层治安防控网。投入2500余万元实施县内33条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2019年1-9月与2018年同比分别下降14.9%、13.75%和50%。龙泉派出所积极探索警民联勤联防联控联调的“四联”社区警务新模式,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近期入选全市2个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先进单位之一。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全县共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法律援助率达100%。加强以“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1个县级、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5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配置“云岭法务通”4台,开展法治宣传96场次,完成法律服务事项1223件,接受法律咨询8013人次。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9件。
4.深化依法治县实践,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以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认真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社会化、律师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完成了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和工资套改。探索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坚持扁平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加快机构整合,组建新型办案团队。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0123”便民新举措,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网上网下“两条线”办理、“365天”不打烊。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力度,严防安全隐患。规范律师办理黑恶案件的审查备案、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指导律师代理涉恶个案27件29人。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健全“两结合”管理体制,推进公证业务管理信息化,截至10月,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96件,涉及标的22564.62万元,收入18.14万元。
二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度,成立中共易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县司法局重组并开始运转。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举行听证会2次。全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加大行政复议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化解行政争议。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发布了27家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第一批)的通告。召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暨举行法治讲座,组织2019年第一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参加106人。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法律十进”为依托、以“依法治县”为载体、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5.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推进过硬政法队伍建设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重要人事安排、重大案事件、重大活动、重大政策举措均及时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认真开展肃清周永康余毒等流毒影响,确保队伍政治性。组织政法部门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在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中,把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为重要抓手,助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政法各部门从政治不硬、学习不深不透、组织不强、司法不公、初心不牢、履职不为、作风不实、自律不严等八个方面深刻检视存在问题,通过开展一次革命传统教育、一次队伍问题调研、一次案件检视剖析、完善一批管用制度等措施扎实开展整治。注重抓实正反面典型教育,组织干警学习全省政法队伍先进事迹和《云南省政法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读本》并进行反思研讨,促进干警自觉主动纠治存在问题和不足,营造政法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队伍履职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提高政法干警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这个目标,以教育培训为载体,采取领导带头学、专题辅导学、座谈交流学、现场观摩学、外出参观学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技能和科技运用培训。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县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7.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新增执法办案补助60万元;2.综治中心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7.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7.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95万元(本级财力437.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6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新增执法办案补助60万元;2.综治中心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7.9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综治中心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5.43万元;2.去年部分项目资金预算为基本支出,今年细化项目资金,未列为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资金作相应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3.15万元。项目支出196.1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2个,共计2.8万元,特定项目6个,共计193.3万元(未公开特定项目绩效)。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41.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增加执法办案补助60万元;2.调整部分项目,项目资金作相应调整;3.去年部分项目资金预算为基本支出,今年细化项目资金,未列为基本支出,项目资金作相应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行政运行233.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为特定项目,不宜公开。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3万元,为特定项目,不宜公开。
2049902国家司法救助支出10万元,为特定项目,不宜公开。
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为特定项目,不宜公开。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71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7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公积金27.3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210203购房补贴1.4万元,主要用于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04万元,较上年增加0.064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3人,接待费增加,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64万元,较上年增加0.124万元,增长11.9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233人次。
增加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易门县综治中心增加3名事业编人员,相应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是根据2021年预算编制要求,每辆车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较上年每辆车2万元运行维护费降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道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支出列入基本支出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计入机关运行经费,今年未列入,所以较上年有所降低。
经费具体明细如下:
1.办公经费32.33万元。
2.会议费2万元。
3.培训费2万元。
4.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
6.维修(护)费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1600111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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