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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培训轮训易门县副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干部,培养党的理论干部,进行党性锻炼;培训轮训后备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策研究人员等;培训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党的统战干部等;组织县委主体班教学,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开展多种形式的委托培训和合作培训;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研究和贯彻;围绕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推进理论创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开展同县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动争取县委重视支持,高位推动党校事业发展。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和请示,提交《中共易门县委党校“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易门县加快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4个议题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党校改扩建资金纳入2022年县级财政预算。9月配齐党校领导班子。11月召开党校校长会议。党校工作得到上级党校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在全省党校(行政院校)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2.坚持务实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持续拓展。一是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举办主体班次8期1225人次,其中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2022年玉溪市“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重点培训班1期110人次,保持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程70%以上,党性教育课程占总课程20%以上。举办服务性班次86期5895人次,其中对接引入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第三届名师工作室培训班次3期。与市委党校共同完成“易门县域经济发展”现场教学课开发,二是理论宣讲深入人心。深入县属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党课宣讲117场、受众20271人次。三是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有效落实。邀请省、市知名专家学者授课17场次,领导干部到县委党校授课37场、受众6382人次,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主体班次总课时比例达20%以上。四是课程增量提质成效明显。采取个人申报与学校命题相结合的方式,开发新课程26门,其中“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专题课程14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有效提升。
3.坚持科研强校,科研资政迈上新台阶。深入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集中力量出教学精品、出资政成果。打造好课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无愧使命奋力前行》、好案例《交地即交证 交地即开工—优化营商环境的易门实践》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好课程、好故事、好案例评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课程获玉溪市“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三等奖。教职工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文章39篇,其中省级3篇、市级13篇。编辑刊发校刊《看齐》2期。强化县情研究,完成调研课题7个,撰写《易门党校资政专报》7篇,分别获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
4.坚持人才兴校,队伍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完成机构编制超编整改,5月调出事业工勤人员6人,目前事业编制15名,实有事业人员15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通过学习进修、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方式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全年选派教师参加师资培训班、网上党校等业务培训和专题辅导51批次455人,3名教师成功申报为市委党校名师结对帮扶对象,选派1名教师到市委党校进行1个月的跟班学习。举办县委党校第一届教学技能大赛,推荐2名教师参加全市党校系统复赛,分别荣获全市第2名、第7名的好成绩,1名教师参加全省决赛。11月招聘4名就业见习人员承担辅助岗位工作,切实让专任教师腾出更多精力抓好教学科研业务。组成7个指导组在教学科研、智库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对乡镇(街道)党校开展联系指导,全县党校系统教学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5.坚持从严治校,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把党校姓党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多措并举推进党建工作与党校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推动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党校委会全年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三会一课”计划并组织落实,年内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9次、支委会15次、党课22次,班子成员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堂20次。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校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职尽责,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24件,参加“双服务双报到”22次、服务时长90.19小时,到联系点罗台旧村委会讲党课1次,到4个直接联系支部讲党课7次。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年内2次到红塔区委党校“寻标对标”,以“思想上的破冰引领行动上的突围”为主题开展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交流研讨。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活动,制订校委班子整改措施11条、股室整改措施29条、个人整改措施93条并认真完成整改,推动“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扛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校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8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2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年内召开校委会13次,研究决策事项68项。深入开展“清廉易门”纠治重点问题自查自纠,完成6间办公用房面积超出使用标准的问题整改。补齐制度短板,组织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党校规章制度65项,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周凯案和<影子股东现形记>》等警示教育片,深入学习《典型案例知与警》《玉溪市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教育丛书,教育引导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种责任”,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在校委会、支委会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校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开展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开展文明讲堂活动3期,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7期。把意识形态专题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在主体班次讲授意识形态专题党课4期766人次。强化科研阵地管理,严格执行校刊《看齐》编审制度。
6.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以“十个一”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学基地,成功创建为第四批玉溪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教学计划,纳入县委党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内容。2022年在5个培训班中开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课程5次,培训学员453人次。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服务保障。党校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预备医学观察隔离场所期间,加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对接联系,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了隔离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安排2人次参与工作专班、32人次到参与疫情防控监测服务点疫情防控工作、选派6名教职工加入“易门县战疫先锋队”。四是抓好联系点工作。选派1名党员教师为驻村工作队员。班子成员多次深入联系点指导乡村振兴、森林防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烤烟生产、平安建设等工作,拨付抗旱经费1万元。“五一”期间组织干部教职工40人次分5批赴联系点罗台旧村委会,深入杨梅树、其者山、红石岩等村民小组,助力烟农抢抓节令移栽烤烟30余亩。五是结合职能职责,全力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等创建和复审,扎实做好网格区相关工作。六是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全年未发生闹访及安全生产事故。七是完成向上争取资金503.95万元,完成年度500万元任务数的100.7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教务股、教研室、行政股、培训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收入合7,700,02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0,023.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776,284.65元,下降4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776,284.65元,下降42.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7,700,023.77元。其中:基本支出4,538,715.88元,占总支出的58.94%;项目支出3,161,307.89元,占总支出的41.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07,259.41元,下降42.88%;项目支出减少2,369,025.24元,下降42.8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党校改扩建工程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38,715.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12,811.96元,占基本支出的97.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903.92元,占基本支出的2.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1,307.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改扩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0,000.0元,用于党校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
2.2021年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500,013.00元,用于提升党校的办学能力,支付改扩建工程中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款等。
3.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改扩建工程贷款本金和利息补助资金854,992.40元,用于党校改扩建工程的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支付。
4.办学运转经费项目支出180,000.00元,用于保障党校在正常运转过程中的资金不足。
5.非税收入成本补偿性项目支出 226,302.49元,用于弥补党校在正常运转过程中,财政资金不足部分支出,确保党校运营所需的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00,023.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776,284.65元,下降42.86%,主要原因分析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党校的办学运转中的经费保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302,15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5%。主要用于单位正常的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177.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7,69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6,9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和购房补贴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30.00元,支出决算为3,2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30.00元,支出决算为3,2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员。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0元,下降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0元,下降0.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903.92元,减少3,206,739.94元,下降96.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重点保证“三保”支出,通过采取增收节支措施,部门厉行节约,精简一般性支出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二是项目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培训费和物业管理费等,其中:办公费26,111.75元,水费5,183.21元,公务接待费1,900.00元,工会经费33,108.96元,其他交通费用58,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1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43,078,346.21元,其中,流动资产925,071.89元,固定资产33,865,061.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912,600.25元,无形资产375,61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49,02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585,455.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及相关人员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相关工作,并在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开展绩效目标审核及部门评价工作。
2.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共易门县委党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中共易门县委党校关于建立部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的通知》《中共易门县委党校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绩效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和体系标准,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按要求开展完成2022年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目标填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我校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为预算资金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了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部门整体自评绩效情况如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省市县的有关要求,结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资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使用合规合理,有完整的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安排好重点工作;在运行中,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培训相关管理规定,坚持教学科研一体化,教学科研水平得到提高,办班效果明显,反映良好;新的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使我校办学条件彻底发生改变,把党校建设发展及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项目管理可控,具有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主渠道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教学工作开展扎实,班次进一步规范,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培训内容精心安排,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坚持科研强校,坚持教学科研一体化,科研成果丰硕。综合评价等级为“优”。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存在预算执行情况管理不到位情况;二是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情况;三是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县财政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县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管理、跟踪,按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二是认真做好绩效目标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设立的科学性;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职责,运行监控和评价管理体系及效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改扩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86分,自评等级为“良”。全年预算数为3,000,000.00元,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数为1,400,000.00元,预算执行数为400,000.00元,项目执行率28.5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改扩建建设项目,是中共易门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审时度势,抢抓机遇,科学决策,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以县级财政投资为主,争取省市财政奖补资金为辅建设的项目,属县级重点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5765.69万元,规划用地面积20.09亩,建筑面积10180.25㎡。项目于2016年11月启动,2017年6月破土动工,2018年11月26日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完工并经过预验收后投入试运行,2020年4月项目全面竣工,2022年10月完成竣工终验。
2.项目二“2021年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年初预算数为1,700,000.00元,财政下达预算数为1,500,013.00元,预算执行数为1,500,013.00元,项目执行率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与项目一是同一个工程(县委党校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于2016年11月启动,2017年6月破土动工,2018年11月26日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完工并经过预验收后投入试运行,2020年4月项目全面竣工,2022年10月完成竣工终验。
3.项目三“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改扩建工程贷款本金和利息补助资金”,该项目与项目一和项目二的实施主体是同一个主体(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改扩建工程项目),资金主要是用于在改扩建项目工程中,用于偿还工程借款和借款利息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914,380.00元,财政下达预算数为914,380.00元,预算执行数为854,992.40元,预算执行率93.51%。
4.项目四“中共易门县委党校驻村扶贫队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8,000.00 元,财政下达预算数为18,000.00元,预算执行数为0.00元,项目执行率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选派了一名工作作风扎实,业务素质精及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到工作联系点,开展驻村工作,协助联系点做好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并做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
5.项目五“中共易门县委党校办学运转工作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80,000.00元,财政下达预算数为 180,000.00元,预算执行数180,000.00元,项目执行率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县委党校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全省、全市党校(行政院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校姓党,聚焦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主责主业,全面从严治校,务实担当,开拓创新,为打造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阵地,培养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
6.项目六“中共易门县委党校收费成本补偿支出专项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60,920.00元,财政下达预算数为760,920.00元,预算执行数为481,231.65元,项目执行率的63.24%。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严格落实党校办学治校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途径解决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校办学保障水平,确保满足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党校通过办学、培训增加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性支出纳入部门预算并给予统筹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此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干部教育:反映党校用于机构运转,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和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71701111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党校表2023091904104684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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