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和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单位(含党组织关系在我县的单位)、各乡(镇)党委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起草和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起草行政监察工作地方性规章。配合县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中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自觉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工作主线,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正风肃纪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守护初心使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在稳中求进中加力加劲、提档升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标本兼治中坚实有力、步步深入,为易门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抓好审查调查,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进三不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5件,处置问题线索197件,立案122件,给予党纪处分86人、政务处分24人,采取组织措施13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挽回经济损失9141800元。从严落实办案安全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谈话室12间,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确保办案安全实现双零目标。二是抓好政治巡察,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等相关制度。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三轮至第五轮巡察,对20个单位党组织及15个村(社区)开展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问题905个,移交问题线索24件,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党组4个、领导干部7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6条。配合市委上下联动对涉粮领域、供销合作社系统、易门工业园区开展专项巡察。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组建7个专项检查组,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一轮至第三轮巡察专项检查评价,督促完成整改问题505个,有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巡察监督治理效能。三是抓好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制定全员培训方案,开展全员培训361885人次,组织乡镇纪检干部点训”6人次,组织参加上级纪委监委业务知识培训5批次。参与全省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13期。抓实监委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分析研判7次,排查风险隐患9个。积极推行交叉审理工作机制,对乡镇(街道)19件自办案件交叉审理。开展基层监督现状专题调研,持续深化三转。调整充实干部队伍,调整班子成员8人次,内部交流轮岗干部24人。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完善廉政档案104份,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谈话教育9人次。拓展延伸监督触角,聘任并主动接受9名特约监察员、6名阳光监督员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2辆为应急保障用车,2辆为执法执勤车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1、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8,290,20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90,206.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2022年收入合计18,290,206.63元,比上年的15,974,801.40元增加2,315,405.23,增长14.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15,405.23元,增长14.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14,270,320.83元比2021年的13,682,247.07元增加588,073.76元;2、商品服务支出1,665,835.82元比2021年的1,868,317.33元减少202,481.513、资本性支出56,910.00元比2021年的50,380.00增加6,530.00元;4、项目支出2,289,653.98元比2021年的406,349.00元增加1,883,304.98元;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6.00元比2021年的217,508.00元减少210,022.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8,292,844.99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3,191.01元,占总支出的87.48%;项目支出2,289,653.98元,占总支出的12.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33,646.99元,增长12.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0,342.01元,增长0.95%;项目支出增加1,883,304.98元,增长463.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工资福利支出14,270,320.83元比2021年的13,682,247.07元增加588,073.76元;2、商品服务支出1,665,835.82元比2021年的1,868,317.33元减少202,481.51元;3、资本性支出56,910.00元比2021年的50,380.00元增加6,530.00元;4、项目支出2,289,653.98元比2021年的406,349.00元增加1,883,304.98元;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6.00元比2021年的217,508.00元减少210,02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00,552.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77,806.83元,占基本支出的89.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22,745.82元,占基本支出的10.77%。人均公用经费20,508.8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89,653.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开展的项目为:行政运行支出12,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7,371.15元、巡察经费130,880.00元、事业运行支出(预付巡察办办公楼搬迁款)450,000.00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04,402.83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90,206.6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2,315,405.23元,增长14.4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572,795.8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228,455.68元、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55,758.05元、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减少359,693.00元、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2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87,16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巡视工作、 事业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434,508.5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7,371.15元;巡视工作支出130,880.00元;事业运行支出450,000.00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04,402.8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3,65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5,26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9,1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340.00元,支出决算为306,50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92,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560.3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9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9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340.00元,支出决算为306,50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9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560.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9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2022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9,717.90元,增长35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92,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650.90元,增长2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067.00元,增长545.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022年油价上涨;单位编制车辆4辆,实际使用车辆6辆,其中2辆为平台车,2辆平台车的费用预算在县机关事务中心,但年度内平台车发生的费用由纪委支付;2021年发生的部分接待费在2022年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 原车辆云F2692N20047月购置,使用年限18年多,行驶里程达31.5万多公里,车辆老化、修理费用高,存在安全隐患,年检审难通过。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2,745.82元,减少195,951.51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费用的支出管理,做到节约高效运转,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纪委监委支付办公费354,771.32元、水费9,552.60元、电费22,251.23元、邮电费24,269.08元、物业管理费50,000.00元、差旅费134,003.00元、会议费10,866.00元、培训费15,454.00元、公务接待费22,015.00元、工会经费104,853.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60.37元、其他交通费用846,239.50元、办公设备购置56,91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2,649,886.65元,其中,流动资产455,111.61元,固定资产11,614,165.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78,250.08元,无形资产2,359.36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70,266.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55,187.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50,52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8,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中央、省、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在县级出台了《易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易门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后,及时制定印发《中共易门县纪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试行)》、《中共易门县纪委经费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并不断完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按照县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填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290,206.63元,为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收入3,431.72元。2022年部门总支出18,292,844.99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8,290,206.63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0,552.65元,项目支出2,289,653.98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50,000.00, 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250,000.00元。结余3,431.72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72元,项目支出0.00元。存在问题是预算执行难,下一步措施,加强预算编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纪委全会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加强和规范县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精减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费支出,纪委全会每年召开一次,会期2022130日全天。存在问题:预算数过大。下一步措施:加强预算编制;

2.项目二巡察工作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三个汇报机制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等相关制度。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三轮至第五轮巡察,对20个单位党组织及15个村(社区)开展政治体检,发现并反馈问题905个,移交问题线索24件,立案审查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党组4个、领导干部7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6条。配合市委上下联动对涉粮领域、供销合作社系统、易门工业园区开展专项巡察。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组建7个专项检查组,完成十三届县委第一轮至第三轮巡察专项检查评价,督促完成整改问题505个,有效推动巡察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巡察监督治理效能。存在问题:预算执行偏差。下一步措施:加强预算编制;

3.项目三查办案件工作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5件,处置问题线索197件,立案122件,给予党纪处分86人、政务处分24人,采取组织措施13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挽回经济损失9141800元。从严落实办案安全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谈话室12间,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确保办案安全实现双零目标。下一步措施:加强预算编制;

4.项目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突出抓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协调资金帮助所驻村组加快脱贫步伐,做好贫困群众教育引导工作。存在问题:根据《玉溪市贫困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按照做预算时的2人下村人员预算每人每天补助50元补助,全年每人共18,000元预算,在报销时是按照实际下村天数报销,执行数与预算数偏差大。下一步措施:加强预算编制;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纪委全会指标分值100分,评价得分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巡察工作指标分值100分,评价得分98.72分,评价等级为优;查办案件工作指标分值100分,评价得分87.54分,评价等级为良;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生活补助指标分值100分,评价得分71分,评价等级为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2201111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1810030277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