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易门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严防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
3.紧盯短板弱项,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验收工作。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短板弱项攻坚行动的相关要求,集中力量,全力补齐短板,消除负面清单。对照工作指引,实行“挂图作战”,跟踪各项指标完成度,全面巩固提升。
4.扎实推进“四个行动”。扎实开展“四个行动”工作,夯实基层基础,以基层的平安保全县的平安,提升全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5.坚持源头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大排查大化解,落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利益诉求群体及信访重点人的源头稳控措施,严防发生赴省、进京越级访事件发生。
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加大六大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力度,加强对教育、医疗、金融、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的整治工作,全面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工作室,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易门县综治中心。
2.易门县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3,149,596.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9,596.63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5,166.06元,增长11.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5,166.06元,增长10.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令今年平安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3,149,596.63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596.63元,占总支出的93.01%;项目支出22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9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25,166.06元,增长11.5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043.06元,增长7.49%;项目支出增加121,123.00元,增长122.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令今年平安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29,596.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87,13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72%,人均支出179,142.5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2,459.13元,占基本支出的8.28%,人均支出16,163.9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平安建设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0元;2.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经费40,000.00元;3.大要案专项业务经费30,000.00元;4.扫黑除恶专项补助经费30,000.00元;5.烟草专卖协作经费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9,596.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6%。与上年相比增加305,166.06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令今年平安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4,57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9%。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遗属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经费支出4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72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33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1,688.54元、事业单位医疗31,212.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6,437.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3,9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1,776.00元、购房补贴支出12,18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0.00元,支出决算为22,20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55.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4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4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0.00元,支出决算为22,200.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855.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4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制度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4.08元,下降2.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8.08元,下降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6.00元,下降6.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州、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2年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购置车辆事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在县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市委政法委及对口单位考察调研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59.13元,增加21,724.34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2022年平均在职人数高于2021年,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73,434.76元、印刷费2,450.80元、电费4,062.17元、差旅费11,862.00元、公务接待费7,345.00元、工会经费18,739.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5.2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6,850.00元、办公设备后置费2,8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796,991.55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86.65元,固定资产1,629,304.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4,353.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6,40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易门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易门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易财字〔2019〕2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时完成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填报,项目运行监控等工作,并对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开展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部门收入3,149,596.63元,执行预算76.19%,上年度部门收入2,824,430.57元,执行预算56.72%,2022年收入预算执行比年度增加19.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法部门过紧日子,加强经费使用效率,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2022年度部门支出3,149,596.63元,执行预算76.19%,上年度部门支出2,824,430.57元,执行预算56.72%,2022年支出预算执行比上年度增加19.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法部门过紧日子,加强经费使用效率,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
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部分项目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快推进;二是项目绩效指标的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三是项目资金执行率低。
下一步措施:一是督促项目进度的加快推进;二是优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衡量性;三是加强与财政对接,争取资金拨付到位。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平安建设工作补助经费
绩效情况:围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化实战化运行,命案防控、社区治理、边境地区社会治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五治融合”等重点工作任务,平安易门建设(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成效明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推进。项目评价得分94.00分,项目评价等次“优”。工作已完成,预算按实际发生执行。预算支出100,000.00元。
2.项目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经费
绩效情况:切实解决刑事案件被害人或民事案件被害人因案件无法侦破、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应当获得的赔偿而得不到有效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问题,给予他们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实现申请救助的涉诉困难群众在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能够息诉息访、案结事了,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项目评价得分90.00分,项目评价等次“优”。工作已完成,预算按实际发生执行。预算支出0.00元。
3.项目三:驻村工作队员及乡村振兴队员生活补助经费
绩效情况:易门县委政法委坚持强化指导、严管厚爱,坚持聚焦攻坚、真帮实扶,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项目评价得分90.00分,项目评价等次“优”。按实际驻村考勤天数核算,驻村工作已完成,实际支付0.00元。
4.项目四:见义勇为奖励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部署工作。项目评价得分90.00分,项目评价等次“优”。工作已完成,预算按实际发生执行,实际支付0.00元。
5.项目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经费
绩效情况: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法队伍建设首位,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纳入全县政法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重要学习内容。指导和要求全县政法各单位继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开展政治教育、英模教育和警示教育。项目评价得分100.00分,项目评价等次“优”。工作已完成,预算按实际发生执行,实际支付40,000.00元。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3年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对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目前最大的问题是预算执行率低,大部分项目开展实施后资金未到位,导致项目款未付。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1601111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0922034321564(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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