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434200000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易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经办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已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休医疗照顾人员的医疗保障业务。
10.负责县属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服务,负责药品和耗材费用结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采集分析等,指导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审核股、结算股、参保股、信息股、稽核股。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易门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将始终聚焦民生服务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工作提质增效,主动对标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以提升年为主题,提升医保工作执行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以精细化理念改进工作,全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防风险、优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
1.协力推进 2024 年参保扩面工作。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推进医保征缴宣传,营造“了解医保、关心医保、支持医保、走进医保”的良好氛围,让群众透彻了解医保惠民政策,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紧盯新生儿、大学生、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重点人群,严格落实未参保人员户籍地、常住地双重动员责任,优化缴费服务,实现部门沟通常态化,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夯实工作任务,及时高效解决参保征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做到不偏不漏扩面征缴,坚决完成市医保下达150334人的参保任务。
2.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好医保配套政策,进一步发挥医保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持续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 DRG 付费提质扩面,DRG付费 100%覆盖全部符合条件开展住院的医疗机构。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任务落实,强化联动考核及结果运用,激发医共体控制医疗费用的内生动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统筹好DRG付费与打包付费改革的有效衔接,切实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推动医共体合理用药、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合理转诊,促进医共体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易门县医疗服务水平。
3.深入推进“三医”协同治理。一是持续推动医药价格调整和集采药品耗材落地工作。做好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落地执行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组织县域内医疗机构参与国家药品耗材集采工作。二是持续做好医疗服务收入和医药价格的监测,指导县域内医院、药店加强国家谈判药品配备,推进处方流转,确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地落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切实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积极落实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政策。突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差异化政策及基层首诊、双向转诊要求,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导向作用促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
4.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若干措施》,针对基金使用监管中易发频发问题和整治重点,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严格开展监督检查,打击欺诈骗保,规范基金使用行为。持续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开展预警提醒,推动医院自主控费,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助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巩固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提升监管质效。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
5.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一是提升经办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强化信息赋能,积极推进医保服务向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等延伸,实现居民医保登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推行经办服务“不能办”说明制度,推动医保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配合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用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医保刷脸结算,实现群众刷脸就医不出村即可直接办理医保服务,将医保公共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及偏远山区,打通农村基层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深入推进医保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实现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可直接或代办医保服务事项不少于 15 项、7 项,同步加强培训指导,强化设施保障,规范办理流程,确保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四是做好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主动对接,强化药品保供和医防融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6.0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92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6.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6.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6.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92万元,下降15.0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0.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6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6.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2万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单位职工退休1人;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10万元,下降96.78%,主要原因一是城乡医疗救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由财政代编,不列入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二是医疗保障管理工作经费为列入年度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6万元。
2.210 卫生健康支出29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办理等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8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8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万元,2101501行政运行支出266.28万元。
3.221 住房保障支出30.8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和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的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9.42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1.43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54.03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19.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3.76万元,津贴补贴111.92万元,奖金27.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9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9万元,住房公积金29.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26万元,其中:办公费3.70万元,手续费0.08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78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工会经费4.50万元,福利费1.71万元,其他交通费18.55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2万元,与上年度对比同比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名称:驻村工作队员补助经费
绩效目标:进一步优化驻村工作机制,强化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强关爱激励和服务保障,提升驻村工作队工作效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管理严格、作风优良的乡村振兴工作和“湖泊革命”铁军,为全面实施三大核心战略,推动玉溪“一极两区”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医疗保险稽核:是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及待遇享受情况进行的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伪造、变造、非法更改档案材料及以其他形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管理:包括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申报、评审;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定点就医及结算管理;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违规处理等。实行门诊特殊病及慢性病,是更好地保障特殊病慢性病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人员患特殊病慢性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8万元,下降10.17%,减少的主要原因2023年12月有1名职工退休,2024年度预算人数减少1人。其中:办公费3.70万元,手续费0.08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78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差旅费1.5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工会经费4.50万元,福利费1.71万元,其他交通费18.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易门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67.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3万元,固定资产61.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500434200111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20240301104413840.xlsx
易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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