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政治安全研究、法治易门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一是认真履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办公室职责,抓实基层人民防线建设,配合县国安办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全力做好元旦、春节重点时段的安保维稳工作三是切实做好涉重大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县政法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梳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2.平安易门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完成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向全县58个村(社区)各派驻1名综治专员,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完成7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充实调整工作,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由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担任。协同县人民法院完成7个乡镇(街道)易门县人民法院联系乡镇(街道)工作站建设。抓实网格化各项工作,全县58个村(社区)787个村居民小组,共划分网格784个,明确网格长588名、社区民警60名、网格员1208名,坚持党建引领,共建立网格党支部591,形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小组)的党组织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反电信诈骗工作。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通过广播村村通网格员入户、百名民警进万家等方式共组织开展全民反诈集中宣传活动50余次,全县国家反诈中心APP”实名注册90456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诈、防诈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四是完成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易门县指标平均完成率95.60%,顺利完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验收;五是抓好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印发了《易门县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攻坚方案》,通过强化平安建设宣传,确保广大群众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的对全县社会治安情况等做出真实评价

3.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紧紧围绕省委三下降一扭转、市委三下降一好转一遏制一控制的要求,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及时印发《易门县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易办通〔20236号)并召开动员会议,对专项普法进行安排。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抓好全县专项普法工作。组建县级专项工作队、县级专员队、县级专业队县级3支队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普法队共4支队伍。通过氛围营造,强化问题导向,采取一对一送法上门、干警逐一见面提醒警示、发放守法提醒告知书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对广大群众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率100%

4.抓实政法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首位。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纳入政法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重要学习内容。一是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对2022年开展了政治督察的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回头看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暨政法大讲堂工作。印发了《易门县政法系统2023年政治轮训暨政法大讲堂实施方案》,分别由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承办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暨政法大讲堂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政治工作室和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督导股、维稳和反邪教指导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易门县综治中心;

2.易门县法学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易门县综治中心;

3.易门县法学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离休0人,退休3

年末其他人员5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3,256,092.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3,653.54,占总收入的94.4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2,439.00,占总收入的5.60%。与上年总收入3,149,596.63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495.91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年度正常升薪及保险公积金等增加,还有其他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943.09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增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2,439.00元,增长812.20%主要原因2023玉溪市烟草公司拨入烟草协作管理经费80,000.00元、玉溪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拨入见义勇为资金102,439.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3,159,653.54元。其中:基本支出3,020,752.54元,占总支出的95.60%;项目支出138,901.00元,占总支出的4.4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总支出3,149,596.63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056.91元,增长0.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1,155.91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年度正常升薪及保险公积金等增加;项目支出减少81,099.00元,下降36.86%,主要原因是增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0,752.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36,801.03元,占基本支出的90.60%,人均支出182,453.40元;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283,951.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0%,人均支出18,930.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901.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烟草协作管理经费80,000.00元;见义勇为奖励资金11,000.00元;平安建设工作补助经费47,90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73,653.5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3,129,596.63相比减少55,943.09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增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7,70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8%。其中:2013101行政运行2,317,282.17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427.64元,主要用于综治专员工资及服务费、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其中:20499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表彰见义勇为人员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9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97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2,23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1,179.9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625.4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7,713.83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14.58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7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32,56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5,170.00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0.00元,决算为20,82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元,决算为12,820.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57%,完成年初预算的6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50.00元,决算为8,0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43%,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50.00元,支出决算为20,822.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0.00元,决算为12,820.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50.00元,决算为8,0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严格执行公务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接待程序,控制接待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77.55元,下降6.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34.55元,下降13.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7.00元,增长8.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严格执行公务公车管理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是相关业务增加,接待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无购置车辆事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产生的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市委政法委及对口单位督导检查调研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951.51元,比上年增加41,492.38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购买岗位综治专员劳务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215.00元、水费3,600.00元、电费5,632.32元、邮电费14,520.00元、差旅费30,356.00元、会议费750.00元、公务接待费8,002.00元、劳务费62,526.64元、委托业务费1,3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20.65元、其他交通费用98,7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18.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80,797.33元,其中,流动资产141,474.43元,固定资产239,322.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00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794.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80.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80.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0.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年末结转结余96,439.00元,全部是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属于项目支出结转结余,是玉溪市见义勇为促进会拨入的见义勇为资金募捐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反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主要为商品服务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费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部门各方面协调一致,齐抓共管,运用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整治社会治安,打击和预防犯罪,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

网格:指在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21601111


中国共产党易门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1811332507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