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易门县浦贝彝族乡人民政府 > 政策法规
浦发〔2008〕30号
中共浦贝彝族乡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党委书记大接访和领导干部
大下访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机关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全市、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专题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乡和谐社会建设,确保今年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为期6个月的以乡党委书记为主、班子其他成员参加的领导干部大接访(以下简称“书记大接访”)和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以下简称“干部大下访”)活动。结合我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紧紧围绕“事要解决”,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源头责任落实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就地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昆非正常上访为重点,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乡、村两级责任,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接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形成乡党委书记带头,乡、村两级领导干部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访来访和下访,切实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党和政府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并探索建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生态、文明的新浦贝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服从并服务于确保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行这两个工作大局。通过开展书记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解决一批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解决一批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尽最大努力将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和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努力做到应该在村解决的问题不到乡,应该在乡解决的问题不出乡,确保我乡在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进京、上昆上访人员“零记录”。
三、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为确保书记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有序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乡党委决定,成立浦贝彝族乡党委书记大接访和领导干部大下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普长福(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鲁正禄(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李长华(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施晓燕(乡党委副书记)
周怀春(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胜春(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张 健(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叶永春(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田润富(乡党委委员)
马云飞(乡政府副乡长)
李增良(乡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志明(乡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李丽苹(乡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综治专干)
马丽玲(乡妇联主席)
朱以安(乡农业中心主任)
保明芬(乡财政中心主任)
普长江(乡环境中心主任)
高秀芬(乡文化中心主任)
王兴文(乡社会事业中心副主任)
张智宏(乡经济中心副主任)
孟 雷(乡兽医站站长)
孔 俐(乡新农合办主任)
田加寿(浦贝派出所所长)
邹连春(浦贝司法所所长)
李志斌(浦贝国土所所长)
杨志寿(浦贝中学校长)
许明祥(浦贝小学校长)
许迎春(浦贝卫生院长)
李永福(浦贝村总支书记、主任)
李毕宏(苗茂村总支书记、主任)
姚顺明(罗台旧村总支书记)
肖怀福(阿姑村总支书记、主任)
李进文(朋多村总支书记、主任)
孟学发(草箐村总支书记、主任)
谷顺生(水塘村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李胜春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李增良、李丽苹、武国寿组成。各村、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村、本部门大接访和大下访专项活动的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接访、下访原则。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要亲自接访和下访,可随机接访或有针对性地约访信访群众,倾听信访群众的诉求,亲自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于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信访问题,要当场解决或答复;对于不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要提出解决的时限,责成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逐案进行调查处理,尽快予以答复。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村、各部门领导和负责人在公开接访、下访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属于哪一级的职责范围,就交由那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一个部门的职责,就交由那一个部门负责处理。要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开展联合接访、下访,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涉及各村、各部门的信访问题,形成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原则。在接访、下访中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问题。对上访群众提出的诉求,凡事实清楚,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属于本乡、本村、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都要依法受理,认真调查处理,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应当解决又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对依法依规依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深入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对信访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帮助解决。
(四)坚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原则。在接访过程中,要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政策。要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变为宣传法律政策的过程,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理性的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要严格区分全部有理、部分有理和无理的情况,严格区分合理要求和无理闹访、违法上访的界限。对违反有关规定,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信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步骤
书记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从2008年7月开始至年底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至11月底)
1、书记大接访活动
书记大接访和干部大下访活动采取乡党委书记带头,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及村“两委”干部共同参与的方式,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就近、就地解决利益诉求,依法及时合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乡、村两级每月至少安排2天时间,采取面对面接访和带件下访的方式帮助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和困难,每个工作日都要有领导干部亲自参与。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五个环节。一是公示。根据大接访工作实际,以适当的方式提前2天向社会公告接访领导姓名和职务、接访的时间和地点、接访方式。并通过公告、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活动,便于需要接访的群众提前进行约访。二是接访。要采取面对面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等方式,坚持实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访群众来访和安排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直接听取群众诉求。三是包案。对群众反映的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近期频繁串联,可能进京、上昆非正常上访的案(事)件,乡、村及部门领导要亲自包案,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召集相关单位研究解决的措施。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案结事了”。四是回访。每个包案案(事)件结案后,接访领导都要对所涉及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动态,把握动向,发现新的苗头倾向及时处置化解。五是落实。乡村的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是大接访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昆上访滋事事件。在带头接访的同时,抓好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接访、下访工作的督促检查,既要看接访任务是否完成,更要查信访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接访领导在接访现场已经答复及解决的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跟踪落实工作。接访领导作出批示进行交办的,乡大接访和大下访办公室要在3天内将交办函及相关材料送达承办部门并跟踪督办。承办部门要在接到交办通知后15天内,将办理情况书面上报送乡大接访和大下访办公室,并告知信访人。
2、干部大下访活动
(1)下访领导干部。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
(2)下访范围。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及部门联系的村、组。
(3)下访方式。乡级各部门负责人下访要适时采取走访、约访、回访、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到矛盾较为突出的村、组约见信访群众,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并现场指导和推进信访工作。各村干部和乡属各部门负责人要在调查研究、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带案到现场解决突出信访问题,采取“挂村包片”等方式,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
(4)下访的工作重点。党政领导干部下访的重点是矛盾突出、信访问题较多、群众上访量大的村、组,既要帮助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又要帮助分析原因、指导工作,提高基层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检查总结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我乡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形势总体是好的。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我们既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矛盾和新挑战,一些新的信访问题不断凸现。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部分军队转业和退役人员等方面的信访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不确定因素、不可预见的风险还有可能凸显,各种社会矛盾和民生问题的诉求通过信访渠道大量反映出来,绝大多数的问题要依靠基层来解决。多年的实践和经验证明,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基层是重点,乡、村两级是关键。因此,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党政领导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的责任,全力促进问题解决和矛盾化解。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此次专项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实际行动;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大接访和大下访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专项活动作为在经济建设上确立又好又快的价值取向,多给群众谋实惠,多为国家作贡献;在社会建设上确立民生为本的价值取向,切实确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人都有安全感,不给上级添麻烦;在生态建设上确立环境优先的价值取向,多给子孙后代留好处的有效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出实效,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要把专项活动摆上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主要领导作为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的责任主体;要转变作风、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亲自过问,示范和带头参加专项活动,带动班子其他成员和广大干部深入扎实地开展好专项活动;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具体领导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工,“一岗双责”,积极参与并组织好分管工作方面的接访工作;乡接访和大下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乡党委、政府领导及各部负责人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重点接访和处理好影响全乡的信访突出问题:信访突出问题的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开展接访、下访。为群众解疑释惑,抓紧落实有关政策,使所确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要结合当前开展的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对重信重访特别是非常上访的重信重访,重点进行约访接访,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切实解决可能影响我乡稳定甚至有可能影响全县、全市、全省、全国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注重实效,做到信访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解决不放过、有关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力求给信访人一个明确的答复,确保“人要回去,事要解决”。
(四),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统一协调,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多方配合,逐案突破、事要解决”的工作机制。对重点疑难复杂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信访事项,由包案领导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限期解决问题。少数解决难度大的涉及跨地区、跨乡、跨部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乡大接访和大下访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在时限内有效化解,做好稳控工作,确保全乡社会政治稳定。
(五)充分准备,加强督查。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各村、各部门不稳定因素排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接访、下访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总结,并将活动方案于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大接访和大下访专项活动的正面宣传,要公布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接访人名单等,让广大群众知晓活动详情,让接访活动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要做好大接访和大下访专项活动中的情况收集和整理,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交流,促进平衡发展。乡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开展经常性活动的有关制度,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真正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成为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七、责任追究
乡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村、各部门要将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纳入信访工作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效能考核内容。乡专项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到各村、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工作。通过督查,对在大接访和大下访活动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乡党委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接访、下访工作开展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督查组将结合省政府推行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相关规定,提出建议,由乡政府行政问责办公室对责任领导实行问责,严格责任追究:一是未按规定开展下访活动的;二是接访群众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群众越级上访的;三是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处理而不及时处理,或者因长时间得不到公正处理造成群众重复上访或越级集体上访的;四是对已发现的集体上访苗头既不做稳定工作,又不及时向上级报告,贻误处理时机而导致群众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或恶性信访事件的;五是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留相关接访资料、台账和记录以及弄虚作假编造接访档案资料的;六是其它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失误,以及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
中共浦贝彝族乡委员会
抄送: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县信访局。
浦贝彝族乡综合办公室
(共印35份)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