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135701000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可见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监管各类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抓好文化工作。一是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文化馆开展免费开放进校园12次,培训学生1000余人次;对部分业余艺术团体进行业务辅导培训,辅导“群星”艺术团、蔡营文艺队、曾所文艺队等累计辅导排练次数达9次,培训文艺爱好者300余人次;到武警中队开展免费开放进军营5次,辅导培训50人次;分别到财政局、公路局、检察院开展免费开放进单位20次,辅导培训1000人次。图书馆积极做好读者服务工作,截止12月底共接待读者44335余人次,书籍流通66650册次;歌德电子图书借阅机、博看微刊、超星百万电子书数据库页面访问量12313人次、在线阅读18010册、下载图书7814册;图书馆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81,在线阅读人数12890人。做好7个图书馆分馆、58家农家书屋业务指导工作,举办亲子活动3次,公益讲座5次,展览2次,各类培训6期,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3次,宣传资料200份,赠送过期刊物900余册。组织参加“全民阅读 书香玉溪”第八届玉溪市青少年读书征文活动,易门有10篇获奖。组织参加2020年玉溪市第三届“爱阅读”朗读大赛,易门有2人获总决赛评选三等奖,7人获优秀奖。二是扎实抓好文艺创作和展演工作。县文化馆全年举办演出30余场次。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易门县2020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惠民巡演、迎新春书赠春联等活动演出13场,书赠春联850幅,发放图书馆宣传袋450个;参加龙泉街道“弘扬农耕文化 感知幸福生活”活动、浦贝乡易门“e农数字融创广场”启动仪式、十街乡第二十届火把狂欢节、十街乡第二届谷花鱼美食节和易门县“文明讲堂”总堂第四十二期、第四十三期、第四十四期的排练和演出。组织了主题为“相约菌乡易门·畅游花果山谷”的第十六届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系列文化旅游活动启动仪式暨迎宾文艺表演。组织了为期3天的第十六届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七彩花果山·激情欢乐谷”广场舞大赛,约1.5万余名游客到现场观看比赛。文化馆全年新创作排练剧(节)目、作品15个,其中,抗疫题材快板《防疫工作从我做起》、音舞诗《天使》;红色题材舞蹈《映山红》、三人舞《雨落花开》;扶贫题材花灯小戏《一张全家福》;现实题材花灯小戏《三块五角钱》、农村题材花灯小戏《芦花鸡》;创作美术书法战疫题材作品《战疫》《同心》《同舟共济》等作品8件。创作的花灯小戏《三斤半》和我馆吴永君的书法作品《录古诗数首》入围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吴永君的书法作品入选第五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成为玉溪唯一的入选作品。三是抓好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推进工作,组织总分馆业务培训2次,建成乡镇分馆7个,完成授牌制定制度并完成上墙公开。为7个乡镇分馆调拨了期刊123种,1032册,并为浦贝、十街、绿汁3个分馆配送期刊架3个。同时,积极申报《文化馆新建项目》和《易门县少数民族广场舞创作推广项目》,积极筹备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自评工作。四是完成“全国最佳楹联文化县”“云南省诗词之乡”创建工作。“全国最佳楹联文化县”创建已完成楹联征联、选联、书联及刊刻招标、安装选址、楹联刊刻和悬挂工作。与县政协文史委合作筹备出版《易门楹联集》一书工作。“云南省诗词之乡”创建通过省级验收。五是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组织我县非遗项目参加玉溪市迎新春“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展演活动”和“云南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组织了易门县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展示宣传展板40块,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完成关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调查工作;完成易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无”现状调查,撰写情况报告报民宗、县委等相关部门;完成新农村建设易门县“一村一故事”供稿收集上报;易门县高粱酒酿制技艺和易门唢呐艺术(拓展项目)新增为玉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六是抓好文物保工作。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召开全县年度文物工作会议,完成龙泉寺修缮工程,加强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巡查,补配全县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器,并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日常文物管理能力;深入7个乡镇(街道)拟拆除的老旧村落,开展为期11天的乡村文物资源调查,共发现66处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的老建筑;和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三队一道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易门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划定工作;开展文物安全宣传教育,展出展板40块、图片100余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消防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七是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及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双随机、一公开”“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一系列工作,全力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截止12月底出动检查140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10余家次,责令改正27家次,受理举报5件,立案调查3件,结案3件,罚款115810元,责令停业整顿2家,没收非法音像制品458碟,收缴非法出版物270册。专项检查“黑网吧”4次,“零点”文化执法行动4次,开展联合执法6次,函告3份,完成行政审批事项10件。为易门县文化娱乐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着力推进旅游工作。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引领。编制完成《易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易门县滇中水城景区规划》。二是文旅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打造位于易兴路和履和路的易门县餐饮美食街;建成中心街和兴文街森林绿道街区和购物街区;打造北山路美食烧烤街区,并把特色街区建设纳入美丽县城创建工作统一推进,奠定融合发展基础。举办文旅融合发展相关活动,先后开展了“弘扬农耕文化 感知幸福生活·栽秧乐”活动、“第十六届中国(云南)野生食用菌交易会”、“十街彝族乡第二十届彝族火把节”“绿汁镇第二届时光音乐节暨稻田开鱼节”“六街街道芦柴冲举办开鱼节”等一系列文化旅游活动,助力乡村振兴。三是拓宽营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依托“一部手机旅游云南”平台,推动智慧旅游工作。把易门的野生菌系列、豆豉、陶瓷、根雕等旅游商品、59家宾馆酒店、134家餐饮企业进入线上平台进行宣传推介;在2019年安装5路“慢直播”的基础上,配合腾云公司在滇中水城景区内进行13个点的“一部手机游云南”景区指引标识铺码安装工作;正在制作“滇中水城”景区手绘地图。进一步完善智慧景区相关功能,不断提高智慧化旅游服务管理。对56家住宿经营户、146家餐饮经营户、1家旅行社、2家旅游景区、21家涉旅商品经营户开展诚信评价工作。编发“易门文旅”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易门文化旅游信息,让广大游客更加方便的获取易门旅游资讯;积极对外开展旅游招商洽谈;利用全域旅游创建、文明旅游创建、综治维稳月、5·12防灾减灾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重要节假日等契机,开展文明旅游、旅游法、安全旅游等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文明出行·安全旅游》《文明出行·理性消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宣传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倡议书》等宣传资料6000多份。四是立足特色文化,打造旅游品牌。开展A级景区创建申报工作。花果山欢乐谷成功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绿汁滇铜古镇成功创建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滇中水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通过市级和省级评审,目前正在整改落实中。积极推进省市旅游扶贫村和特色旅游村申报工作。浦贝乡朋多村成功申报为玉溪市旅游扶贫村,铜厂乡万宝厂村正在申报云南省旅游扶贫村;申报和建设省级特色旅游村1个(江口特色旅游村),省级民族特色旅游村寨3个(平滩子民族特色村、十街摆衣村、浦贝乡阿奴者村)。五是优化基础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落实“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欢乐谷、山里香和浦贝苗茂3个旅游厕所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旅游厕所标准化管理;投资300余万元建设游客中心、安装标识标牌40余块、修缮游道、休息设施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3.有力抓牢市场监管。一是抓好旅游市场管理。每月开展一次旅游市场检查,持续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和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开展市场检查81次,出动人员270人次,其中明察暗访36次,由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发改、卫健局联合开展旅游市场检查10次,检查景区景点2个、星级饭店1家、旅行社分社及网点8家、乡村旅游星级接待单位10家(因受疫情影响,其中2家歇业、1家停业)。二是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及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双随机、一公开”“一部手机办事通”等一系列工作,全力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截止12月底出动检查140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810余家次,责令改正27家次,受理举报5件,立案调查3件,结案3件,罚款115810元,责令停业整顿2家,没收非法音像制品458碟,收缴非法出版物270册。专项检查“黑网吧”4次,“零点”文化执法行动4次,开展联合执法6次,函告3份,完成行政审批事项10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云南省易门县图书馆、云南省易门县文化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19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20年全局收入1199.18万元,较上年1438.56万元减少23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减少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13.76万元。较上一年1195.05万元增加18.7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新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66.5万元,占总支出的88%,较上一年998.63万元增加67.87万元;项目支出147.23万元,占总支出的12%,较上年196.42万元减少49.1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6.53万元。较上年1376.58万元减少3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减少财政拨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23万元。较上年196.42万元减少4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减少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主要项目是:支付玉财教〔2018〕291号文件免费开放经费28万元、支付玉财教〔2018〕280号文件旅游厕所建设经费30万元、支付玉财教〔2018〕166号文件文化事业建设经费3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较上年1173.82万元减少25.36万元,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减少财政拨款,减少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旅游信息统计、招商引资和职工业务培训支出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8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文化展示及艺术表演团体、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其他文化支出、文物保护、古迹、其他文物支出、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创作、其他文化事业建设费安排文化项目、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文化项目补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病故人员家属抚恤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职工单位缴纳部分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住房保障支出16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6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预算的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3.14万元增加0.6万元,增加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6万元,增加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减少5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文物保护、市场检查、图书馆、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旅游专项工作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检查、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工作对接、下级部门汇报、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06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创建滇中水城4A级景区”项目,协调工作会议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文化和旅游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保障正常机关运行支出的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20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5万元,固定资产102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9.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9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05.2 | 179.5 | 1025.7 | 1025.7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86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文化惠民:文化惠民是党和政府近几年亲民政策、爱民政策的体现,也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在文化上的具体反映,要做到文化惠民,就要做到文化惠民不腐蚀民,文化得民而不背离民,文化提高修养而不是愚昧人,文化服务人民而不是形象工程欺骗于民。
“二月二”戏会:易门县大龙泉“二月二”会戏是汉族民间的传统祭祀、戏曲演出活动。最早记载于清乾隆《易门县志》:“二月二是军民备牲醴,官诣大龙泉祭祀,宴会、演剧”。
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042500135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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