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财政局2023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部署要求,加强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监〔202018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的通知》(云财监〔20202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度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如下报告:

一、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一)立足资金监控范围,开展日常监控。

全面掌握并实时关注系统中直达资金的预算下达、资金支付、资金台账等各环节情况,及时梳理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的项目类别、数量、功能分类科目和金额等要素,建立直达资金监管台账,并做到实时更新和补充。

(二)及时下达,全面监控。

摸清系统中全部资金的下达情况后,结合各业务股室对口管理的资金特点和规模等情况,采取全面监控的方式,对直达资金进行重点监控。2023年度我县直达资金预算下达42934.08万元,完成分配42934.08万元,分配进度100.00%

(三)深入研判,及时拨付。

资金直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深入研判,下发指标文件后及时督促各用款单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将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保证资金拨付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2023年我县收到直达资金42934.08万元,支付32018.62万元,支出进度74.60%。具体支付分析如下:

1.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共22125.67万元,支出12074.04万元,支出进度为54.60%。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项目类。此类资金主要是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项目。上级下达资金指标6314.48万元,支出4045.59万元,进度为64.07%

2社会保障类。此类资金主要是基本养老、医疗、困难群众救助、教育经费、就业补助等项目。上级下达资金指标15811.19万元,支出8028.45万元,进度为50.78%

2.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上级下达指标13135万元,支出13135万元,进度为100%

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级下达指标5201万元,支出4953.30万元,进度为95.2%

3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上级下达指标1706万元,支出1251万元,进度为73.3%

3.其他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上级下达指标499万元,支出499万元,进度为100%

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上级下达指标267.4万元,支出106.27万元,进度为39.70%

(四)发现预警,及时整改。

2023年易门县财政局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每日监控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对于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整改。易门县2023年共有直达资金监控预警38条,其中:未上传附件17条,已整改17条;支出预警5条,已认定正常5条;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预警16条,已整改16条,无未处理预警信息

(五)直达基层,效能发挥显著。

我县直达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三保”政策,坚持“快、准、严”目标导向,完善财政直达资金“快速下达、规范使用、动态监管”常态机制,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的调度拨付,确保直达资金快享、各项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地见效,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服务效能,保障基层经济平稳运行。主要情况如下:

1.支出保基本民生: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46万元,支出进度100%;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3634.81万元,支出进度98.5%;安排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48.42万元,支出进度100%;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418.27万元,支出进度93.3%;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741.52万元,支出进度26.30%

2.支出保工资及运转: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3135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499万元,支出进度为100%,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进度缓慢。由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针对预算编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部分项目资金前期准备不充分,预算单位人员更换较快或兼职其他工作,导致部门从指标下达,到实际形成支付之间存在较大的时差。

2.均衡调度影响支付进度。部分资金属于需要按照进度支付的直达资金,与均衡调拨的国库资金性质不统一,考虑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需要后,部分直达资金,受国库调度的影响,虽具备支付条件,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支付进度相对滞后。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加快直达资金支付进度。与项目监管单位及实施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2.加强直达资金系统监督。一是足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要求,通过系统监控数据分析,积极关注直达资金在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二是着力做好直达资金监控月报,及时了解指标下达情况、资金支出情况惠企利民等情况,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和疑点,及时核实,并按规定处理,促进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三是借助系统严密跟踪资金支出情况,切实加强对本区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3.合法合规使用直达资金,严防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生。

4.严格履行必要的项目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及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

5.紧盯直达资金支出形成和实际效果。将减税降费、援企稳岗、低保和社会救助扩围等政策落实到位,将直达资金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