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易门县脚家店恐龙化石保护群发现于1974年,1987年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有关部门依照划定的保护方位和建设控制地带,加强对脚家店恐龙化石群的管理。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严禁其它工程建设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现水利工程从脚家店恐龙化石保护区(B区)内横穿而过,目前已在保护区内开挖毛路430米。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已经在开挖毛路的地方用土填埋,并撒上草籽,草已经长出。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1、由于财力匮乏,客观上造成多年来在恐龙化石保护方面所投入的资金非常有限,制约文物保护、开发和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

2、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意识淡薄。当前,群众对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一些裸露化石、零星化石偶尔遭到破坏,甚至有的销声匿迹,群众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教育和提高。

下步工作中,将继续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原则,建立和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加大脚家店恐龙化石群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