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易门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协调推动“一个统抓、五个推进”的工作布局,司法行政工作迈出坚实步伐,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和平安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对司法行政的绝对领导。切实履行县委依法治县委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抓好全面依法治县任务落实。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终期评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党校、进干部培训。组织1个镇、2个街道、2个县级党政机关和2个县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接受监督。
(二)政府职能有效发挥。切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职责,协同推进县级“1+6”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同完善落实县级部门“两清单”(《行政权责清单》《收回事项清单》)、乡镇(街道)“三清单一目录”(履行职责《基本事项清单》《配合事项清单》,行政权责《基本目录》《赋权指导目录选取事项清单》)制度。完成省政府决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按照执法责任制有关要求,通过举办县级培训、行政执法主体行业培训或组织参加上级培训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全员轮训率100%。2025年组织两批412人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认真组织落实中央和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违规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进10件惠企实事,着力纠治行政执法“两违四乱”等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减免责四张清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加强行政制度规范建设。坚持以用促保,立足于推动活化利用,完成全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领域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和历史上专为易门“量身打造”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条例》配套制度规范建设,制定《玉溪市易门铜矿国家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率100%。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配合县政府办制定《易门县水网建设规划》等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出现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托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运用,强化行政执法统计调度、动态监督。2025年,易门县属地38个主要行政执法主体(县级部门31个,乡级7个)实施7类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112860件、同比增5.22%,其中县级部门111127件、占98.46%、同比增4.05%,乡级1733件、占1.54%、同比增275.92%。坚持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制度,加大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监督力度,抽查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100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信访、行政执法单位联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5年,市、县两级办理涉全县行政单位行政复议案件55件。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党内法规,坚持“三管三必须”,组织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认真落实县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善后维稳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与工伤(亡)职工家属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补偿事宜,确保依法、及时、便捷化解纠纷,促进企业快速恢复生产、家属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七)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市级改革试点“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好县政协提升易门县行政调解工作质效专题协商相关配合工作和《专题协商情况报告》办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和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五项措施”、推进法律服务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项措施”,形成“1+10”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制度规范体系,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命案防控攻坚行动,化解社会稳定风险。2025年,全县通过“大调解”机制受理矛盾纠纷1995件。完成县、乡两级法治文化场所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建成4个村级法治文化场所。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终期评估,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强化村(社区)“法治副村长”“法律明白人”培训管理。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推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整体合力。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以行政诉讼倒逼行政单位依法行政。2025年,市、县两级法院办理涉全县行政单位行政诉讼案件30件,结案28件,开庭案件行政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九)完善科技保障体系。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目标,充分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等信息技术,深化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运用,实施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和履行行政权责清单有差距。部分行政主体及其领导成员甚至是“一把手”对管理服务对象民事权益保护和本单位主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行政执法基本业务不知、不学、不用,重许可轻监管,重结果轻过程,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二是掌握和应用信息化手段有差距。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率不高,对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和监督水平和质效造成制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强化依法治县统筹。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办公室作用,认真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法治易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不懈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范,严格执行推进法治建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六项主要职责”,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作用。
(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推动落实党政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规范,防范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强化制度规范建设统筹协调,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备案审查、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进一步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压实规范执法责任,使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违规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学习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等重要法律。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协同推动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十个严格”“二十六个严禁”规定。
(三)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领域改革在易门落地见效,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推进加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认真谋划推进“九五”普法规划,开启依法普法新阶段。
(四)着力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教育改造协同、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健全衔接联动机制,提升工作质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市级改革试点“大调解”工作机制,抓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打造矛盾纠纷“基层治理、行政管理、司法处理”全链条调解升级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好司法所在化解纠纷、促进基层依法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易门县司法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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