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规范教育系统职工调动
索引号:530425-005543-20150813-0004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8-13 09:26:41      修改时间:2015-08-13 09:26:49          [ 打印 ]

易门县规范教育系统职工调动

教育系统职工调动牵动着广大教职工的心,牵引着全县人民的目光,是全县群众历来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之一。

今年以来,易门县出台《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间教职工调配管理办法》,对全县范围内的教职工调动工作作出统一规定,明确调配条件、调配方式,让教职工调动工作有章可循,多了一把无形的尺子,把教职工调配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增强公平性和透明性,真正破解这一难题。

《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调动对象、调动原则、调动条件和调动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教师调动采用考试方式实施,总分100分,其中履历业绩考核占70%,笔试占30%,按照单项得分折算后构成考试总得分,即考试总得分履历业绩考核得分×70%+笔试得分×30%。履历业绩考核主要依据近年情况量化分值,评价要素为工作业绩、党风廉政和师风师德、安全工作、特殊岗位贡献、出勤情况、教龄、民主测评,履历业绩由学校考核,考核结果需向教职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才推荐参加笔试。

目前全县已完成由山区调往城区学校的推荐工作,共推荐参加笔试90余人。下步,将组织这90余人参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笔试后,将按总得分的排名情况结合城区学校空岗情况进行择岗,阳光透明的开展教师调动工作。

(采编:李云生;审核:吴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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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人: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