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三项机制”构建企业与群众和谐关系
索引号:530425-005543-20150817-0009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8-17 16:37:41      修改时间:2015-08-17 16:37:54          [ 打印 ]

易门县“三项机制”构建企业与群众和谐关系

 

为妥善解决新形势下企业与驻地村组群众的矛盾纠纷,全力打造全省投资环境最优县,促进企业与地方和谐、互利共赢发展,易门县坚持依法依规、服务大局、共建共享三个原则,建立了构建企业与驻地村组群众和谐关系的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构建党委政府帮扶企业工作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工作制度,与企业实行 “一对一”挂钩联系,负责所联系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的困难问题,深入企业驻地村组走访群众,及时化解企业与周边群众的矛盾纠纷,加强企业驻地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走访企业制度,联系企业的领导每个月至少到企业走访一次,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规划、职工思想动态和企业与周边村(居)组干部群众的矛盾纠纷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限期解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挂钩联系企业的县级领导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企业、驻地村(居)组干部和群众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就党委政府针对企业发展工作部署、企业生产经营、驻地村(居)组干部群众反映诉求等问题,进行充分交流沟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解决问题、共同发展。县委、县政府每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至少召开一次企业与驻地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联席会议,集中梳理、解决一批事关企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问题。

二是构建企业与驻地党委政府、群众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沟通联系制度,企业定期与驻地党委政府沟通联系,主动就生产经营、发展规划中的困难问题,企业内部、企业与驻地村(居)组干部群众间的不稳定因素等方面与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做好各类隐患、矛盾纠纷等排查化解工作。建立走访联系群众制度,企业深入驻地村(居)组,听取了解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依法解决好合理诉求、建议,增进理解、消除隔阂,促进企地企群融洽发展。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企业在依法生产经营、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参与当地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公共事业和敬老爱老、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用工、生产运输、劳务发包等优先向驻地群众倾斜,积极为驻地群众解决就业、增收等难题,以实际行动担当社会责任,融入地方发展。

三是构建村(社区)、村(居)组工作报告机制。建立企业驻地村(居)组议事制度,企业驻地村(居)组成立57人的村民议事小组,成员由村民小组长、党支部书记、党员、村民代表等组成,负责排查、收集、反馈村民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处理好驻地企业与村组群众的关系。村(社区)负责指导督促企业驻地村(居)组建立村民议事机构,切实发挥好村民议事小组作用。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企业驻地村(居)组每季度向村(社区)汇报一次村组群众与企业和谐共建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企业驻地村(社区)每季度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企业与驻地村(居)组有关情况,并针对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遇有特殊、突发情况及时报告。

(采编:代海平;审核:吴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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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人: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