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易门县审计局于2015年1月,对易门县铜厂乡底尼村人畜饮水工程竣工决算及投资效益进行了审计。现依据《易门县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进行审计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易门县铜厂乡底尼村人畜饮水工程,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水利局以玉发改农经〔2012〕608号批复实施建设,解决铜厂乡5164人2169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供水规模为397.9m3/d。概算投资266.50万元,资金来源:省级补助250万元,自筹16.50万元。工程于2013年2月25日开工,2013年6月25日完工。

该工程送审投资252.37万元,审计审定投资236.04万元,核减投资16.33万元。工程实际到位资金250万元,与审计审定相比,资金结余13.9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遵循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进行建设。财务收支数据真实,收支清楚。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结算多计工程投资16.33万元。

(三)工程专项资金结余13.96万元。

(二)多付工程款13.5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易门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结算多计工程投资予以核减;多付易门天汇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款13.55万元由建设单位收回,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工程专项结余资金13.96万元,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机关同意,用于项目水源地围护设施建设。审计建议:严格按照审计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尾款;严格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资金核算。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已核减,工程尾款已按审计审定投资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