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供销社
2013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
一年来,易门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易门县委、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市供销社年度工作安排,将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了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初步形成了覆盖县社机关各股室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共易门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县供销社党总支对全县供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层层发动,实现了工作全覆盖,人员全参与,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动员,上下联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保障了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县社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多次专题研讨,结合供销社行业特点,提出总体工作思路。在主任办公会上就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订、补充和完善。同时,为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指导协调小组定期例会制度,定期分析部署阶段任务,指导督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供销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主任办公会、股室长会、职工大会等多种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确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等相互结合、相互依托、齐抓并进的指导思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每周一政治学习会的重要学习课题和内容,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开展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清理部门职权,科学配置权力。根据《易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易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易编办〔2011〕13号)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对原有权力进行了认真清理复查重审,摸清权力底数及行使权力的依据、程序和时限,取缔了没有法律依据设置的权力,整合归并交叉重叠的权力,适度分解过分集中的权力,该保留的保留,该调整的切实充实调整,该废止的及时废止。
(二)规范编制职权目录。结合各股室部门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编制外部和内部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包括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责任人及相关责任、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和公开标准,力求做到规范详细、准确完整。
(三)精心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各股室部门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认真绘制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包含职权行使的依据,行使职权的岗位及人员,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衔接的办理时限、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力求做到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完整。
三、抓住关键环节, 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及防控点
(一)认真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按照党政正职、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等多个层次全面进行排查,做到关键人群无遗漏。结合县供销社职责和业务流程,在领导决策、干部人事、财务管理、社有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排查,重要岗位无遗漏。通过采取切实措施,反复审查、逐级把关、认真筛选,真正把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制度机制和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排查出来,符合岗位特征和工作实际。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认真进行了梳理分析,最终确定廉政风险点4个。
(二)界定风险等级,实施动态管理。依据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等几个方面分别进行廉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的分析、排查,科学划分风险等级。通过召开会议对风险等级进行了确认和评估,建立廉政风险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化管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防控点排查不够深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深度不够、工作时紧时松。在查找风险点过程中,重共性、轻个性,重单位排查的多,联系个人查找的风险点还不够全面。
2.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各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上不够平衡,股室与股室、个人与个人之间发展不平衡,部分部门、股室、个人查找的风险点针对性不够强。
3.制定措施创新力度不够。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上,缺乏新制度、新做法,缺少勇于创新的工作意识。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下步工作中,将在县纪委和市供销社的指导下,继续努力、深入实践、不断完善和充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新措施、新办法、新思路,切实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力度,进一步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管考核办法,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三道防线”。
1.建立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权力观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继续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推进源头防腐败工作的有效落实。
2.强化督查,加大重点部位、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在廉政风险督查上下功夫,采用不同的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解决问题,严防出现新的“三乱”现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3.建立预警纠错机制。通过廉政风险监测机制,对已发现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或岗位个人发出预警信号,采取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察失管失教或违规违纪者给予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
易门县供销社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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