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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500757101000
易门县十街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易门县十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易门县十街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富民强乡为目标,狠抓发展第一要务,农村经济开创新局面。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创新、开放“两轮驱动”,贯彻融入发展、特色发展、绿色发展“三大理念”,打好产业升级、项目攻坚、生态建设、精准扶贫“四大战役”,乡域经济得到稳步提升。到2017年末,完成招商引资1.36亿元,完成任务数的272%;向上争取资金344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10.9%;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55亿元,完成任务数的114.5%;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3.18亿元,增长13.6%;农民人均纯收入11928元,增长9.2%;农村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2亿元。
2、以转型升级为导向,合理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围绕扒河沿岸经济带和山体经济带统筹发展的思路,把壮大特色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作为实现产业富民的有效途径,在“稳烟、扩菜、兴果、强畜、活旅”上取得新成效,三次产业结构占比由49.3:7.9:42.8发展为49.9:7.1:43。2017年,圆满完成了110万公斤烤烟生产任务,实现交售收入3128万元。以洋葱、豌豆、西葫芦等为主的冬春蔬菜种植规模达到了1.34万亩,产量2564万公斤,实现产值4586万元。依托荒山、土地集中流转开发,全面完成1000亩绿花椒、1680亩柑橘、260亩软籽石榴示范种植基地建设,带动群众种植油橄榄1000亩、绿花椒1650亩、芒果冬桃红桃500亩;柑橘产业实现产值600万元。加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水平,加快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步伐,完成了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投入207万元实施了920头能繁母猪精准扶贫养殖项目,全乡现有规模养殖户176户,畜牧业产值达1.432亿元。通过认养方式扶持发展生态谷花鱼3000亩,积极鼓励加工传统工艺土榨红糖,借助“合作股份”平台合力打造贾姑原生态大米,乡土特色产品的生产、包装、营销更趋成熟。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2个,产业发展开启“互联网+”新模式。根据《十街乡旅游总体规划》和《摆衣村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启动了摆衣乡村旅游发展项目,完成十街农耕文化园一期工程,乡村旅游初见成效。
3、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美丽乡村呈现新面貌。聚力项目这个带动发展的“牛鼻子”,合力打造乡域经济发展的“火车头”。顺利实施了6个抗旱应急饮水工程、6件灌沟水毁修复工程、5个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和1个小流域坡耕地治理项目,老吾落水洞片区和龙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畜饮水扶贫项目竣工验收,全乡现有安全蓄水量391.85万m?,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难题得到有效缓解。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要求,6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按时实现50户199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搬迁入住,其余190户随迁户的房屋主体和公建部分正有序推进。全面完成了7个“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3个美丽宜居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3个小型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并通过“点亮玉溪”亮化项目安装路灯755盏,新农村更加美丽宜居。建成了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院一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集镇风貌改造一期工程8个项目全面竣工,集镇河道景观改造项目投入使用,乡集镇“颜值”得到了提升,功能更加完善。全面加强61条173公里乡村公路的日常管养,10条农村路网建设项目正加紧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后劲逐步增强,城乡统筹发展更加协调。
4、以生态立乡为引领,聚力优化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增添新动力。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积极开展“三个一”植树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整改内容。切实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乡域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道、库坝、水源管理和水源点建设,精心做好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广泛推广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全面实行封山禁采,巩固提高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和违法占用土地、林地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征占土地5宗、林地4起。一年来,共实施石漠化封山育林1.49万亩,补植补造新银合欢和旱冬瓜1500亩,低效林改造4000亩,近山面山异地造林1000亩;抚育杨树5.1万株,完成全民义务植树4万株,绿化公路12公里;依托柑橘、油橄榄、绿花椒等经果林的种植,治理荒山荒坡3680亩。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配置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桶1485只,垃圾池覆盖率达100%,建立了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摆衣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
5、以群众利益为核心,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共建共享取得新突破。聚焦全面脱贫目标,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695”脱贫指标要求,抓紧抓实“六个精准”,全面落实“五个一批”脱贫帮扶措施,压实责任深入开展“挂包帮”结对帮扶行动,50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按时入住;69户建档立卡户C、D级危房改造如期完成,30条健康扶贫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扶持,实现180户565人脱贫解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新建了十街村完小教学楼,发放困难助学金4.8万元,认真落实“三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成功举办了第十七届火把节和第四届“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全面完成老吾、大村两个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得到提高,新农合参保缴费人数11441人。完善计生网格化管理和优质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计划,住院分娩率100%,人口自然增长率3.74‰。切实加强救灾救济、基本养老、五保供养、扶贫助残、最低生活保障、拥军优属等工作,发放各类惠民资金754.67万元。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缴费参保9348人,完成任务数的100.5%。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公益性公墓管理逐步规范,火化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率或寄存率达100%,发放火化补助金22.1万元。圆满完成了妇联改革和团委、残联换届,武装、统计、科协、保密、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残联、关心下一代、民宗、统战等工作取得新进展,摆衣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面深化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各类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乡工作,巩固全市“长安杯”创建成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提升。
6、以勤政为民为宗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政风行风焕发新气象。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全面落实县委巡察整改事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51件。执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做到重大决策依民而定,工作措施应民而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最多跑一趟”服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了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综合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跟踪问效,促使干部在困境中谋发展,在实干中求突破,在服务中转作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公车改革顺利推进,公务接待从严从紧,“三公经费”持续下降,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十街乡决算单位总计为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含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实施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6个: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事务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为财政全额供给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事业单位,除财政所外其余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情况
十街乡人民政府2017年年末在职人数为61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数为64人,全乡人数总体比2016年减少3人,其中:2017年政府机关干部职工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与2016年年末政府机关干部职工25人相比减少了2人,因2017年度县内调入6人,调出县内6人,退休2人;参公管理人员2人,与上年相同,本年度新考录1人,充实乡镇机构力量调到乡政府1人;2017年事业单位职工36(专业技术人员28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管理人员6人),与2016年年末事业单位职工37人相比减少了1人,因退伍安置1人,调出县内2人。负担遗属补助人员6人,负担护理费1人。负担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十街乡2017年实现总收入2287.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4.14万元,占总收入的83.67%,上级部门等拨入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列收列支的其他收入373.68万元,占总收入的16.33%。十街乡本年度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1914.14万元(含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财政实拨),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275.54万元增638.60万元,增33.36%,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项目、集镇景观河改造项目等项目及完善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十街乡2017年总支出238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16.14万元,上级部门等拨入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列收列支的其他收入支出464.65万元。十街乡财政拨款本年度实际总支出1916.1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273.54万元增642.60万元,增33.54%,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项目、集镇景观河改造项目等项目及完善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6.49万元,占总支出的41.57%;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1.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59万元,占总支出的1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十街乡2017年项目支出937.25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235.03万元增长702.22万元,主要支出增加的原因是集镇景观改造及扶贫脱贫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十街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79万元,十街乡财政拨款本年度实际总支出1916.14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273.54万元增642.60万元,增33.54%,主要原因是增加扶贫项目、集镇景观河改造项目等项目及完善改革性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7.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6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2.83%;节能环保支出10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4%;城乡社区支出40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6.83%;农林水支出40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94%;住房保障支出7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28%;其他支出26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1.3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0万元,占56.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0万元比上年6.98万元减少0.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9万元,占43.87%,比上年5.45万元减少0.06万元。因我乡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支出有所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乡行政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5.3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接待人次1350人,主要用于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乡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的用餐费、交通费等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街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2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支出85.55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支出3.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街乡2016年度固定资产价值为612.97万元, 2017年固定资产价值为716.22万元,比去年增加103.24万元,因资产清查后据资产清查差异情况及会议纪要对资产管理系统及账务系统乡政府及林业站、水管站的部分固定资产价值进行了完善修改,完善修改后加上16年增加数及减去16年减少数,再加上17年增加数及减去17年减少数即为17年固定资产价值,资产清查待处理资产待审批后再做处理。新增部分符合“其他资本性支出数一般要对应资产情况表上本年固定资产的增加值”的要求。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99.45 | 1583.23 | 716.22 | 491.67 | 148.59 | 75.9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玉溪市易门县十街乡.XLS20180918054110305.xls.xls
易门县十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500757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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