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街乡新农合工作职责
索引号:530425-005598-20140122-0012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22 15:53:46      修改时间:2014-01-22 15:58:24          [ 打印 ]

小街乡新农合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议事项。

2、审核支付本乡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监督考核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情况。

3、审核支付本乡参合农民就医报销的减免补偿金。

4、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5、定期向本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

6、监督本乡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每月减免情况的公示。

7、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目标、制度、要求完成业务工作。

8、做好农民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建议及满意度的调查调研工作,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9、负责处理小街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全面工作。

10、负责处理小街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审核报销工作,包括病历、处方、药品清单的审核,住院病人及外伤病人的调查登记。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小街乡人民政府 发布人: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