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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罗书记、市政府饶市长对易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4月14日起,分别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卫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许绍宏、政府副县长杨兴龙任组长,抽调安监、工信、公安、消防、交警、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督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项目、民爆物品、特种设备行业、领域进行检查。一是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辖区和监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二是各检查督查组结合行政区域、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坚持表格式、精细化的检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100%的企业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落实整改、100%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100%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并层层签字认可,如实填写检查表,及时上网登记备案;三是各检查督查组强化隐患整改督办问效力度。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责任方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严格执行隐患整改督办制度,督促隐患整改单位抓好隐患治理 “五落实”工作。对拒不整改隐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隐患排查治理推诿扯皮、开展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各乡(镇)、街道及县属有关部门紧紧抓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契机,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试点工作,以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进一步推动规范化、精细化、清单化、长效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提升安全发展的基础、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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