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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职业卫生审批是涉企审批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需高效、便民、规范的工作,也是一项改善投资环境、提升为民服务形象,推动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安全发展的重要工作。要围绕打造审批成本最低、工作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审批行为规范有序的投资环境的要求,构建安全和职业卫生审批服务机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由各审批部门和相关部门参与的信息联通共享制度,在招商引资环节确定立项时,及时、快速向安监等部门传递信息,加强审批工作联动协调,做好各项审批工作。防止因信息不沟通或联通不及时、不共享带来的审批工作推进参差不齐、不跟进、不协调的被动、滞后局面。要以各种方式向企业广泛宣传安全与职业卫生审批事项、程序、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等信息。在加强企业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审批联动协作中,依法、及时、便民、高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审批工作。
二是要建立联动审批机制。相关审批部门要加强与安监部门的联动,督促投资者在发改、工信、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的同时,必须到安监部门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审批手续。使建设项目在相关部门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时同步协调推进安全和职业卫生审批工作,尤其要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批工作,坚决纠正和防止建设项目建而不批、先建后批、边建边批的行为,这是遏制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低标准建设、不合格或带病投入使用的源头举措及根本途径。
三是要建立催办报批机制。对报送上级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上级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执业资质证等证件和上级部门审批的其他安全事项,要加强与上级审批部门的对接,做好上下联动跟踪服务,快速促办、批毕上级审批事项。
四是要建立协调服务机制。要建立安全和职业卫生审批跟踪服务机制。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安评、职业卫生评价等阶段,要加强部门与企业、当地政府、村(居)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的对接、联动,促进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步伐,促成尽快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阶段,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督促企业严格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要求施工,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实现安全、速度、质量、效益共赢,推动项目尽快投产;在试产、投产、持续生产阶段,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的指导和服务,着力推动企业在快速达产、扩大再生产和提档升级中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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