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举措 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
索引号:530425-005566-20160721-0004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07-21 09:23:22      修改时间:2016-07-21 10:02:45          [ 打印 ]

  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从2015年2月始建至今,已经历了启动到推开、推广到初步建立机制、转折驱动到加快建设的进程,易门县以三举措推进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

  一、目标引领,高位推动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长效机制推进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分块抓、具体督办落实。

  二是将大检查长效机制推进工作作为县政府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按照上级安监部门要求,制定目标,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取得质的飞跃。实现纳入监管系统的所有行业100%建立一企一标并备案、100%开展自查自报、100%建档,100%整改。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一是明确职责,分行业责任包干。建立主要负责人挂帅,副职分片包干,责任到各股室人员的机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的同时,负责综合监管的电力、建筑施工、民爆、交通运输等22户企业的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分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的副职负责分管行业53户企业的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分管工贸企业的副职负责分管行业43户企业的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各股室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挑担,人人尽职。

  二是建立网上巡查制度。将安全监管的日常工作与大检查长效机制相结合,要求股室每天登录系统,对企业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企业层面:对举报隐患的人员,按隐患等级进行奖励;对隐患和问题突出、不按时上报、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查处;建立通报、约谈、问责、督办、年终考评的监督机制。监管部门层面:对每月自查自报低于100%的分管领导和股室人员,给予每人500元处罚;自查自报率2次低于100%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三、典型引路,全面推开

  易门铜业公司、玉交集团易门分公司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起到了引路示范作用,现场交流对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了借鉴效应。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