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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办理日常事务
1、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政务,管好事务,搞好服务,确保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其主要职责和任务:负责起草党委、政府、人大重要文件,审核机关职能部门拟制的文件;负责信息综合、工作调研、文电处理和秘书工作;负责保密、档案、信访和来访接待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全镇各类会议和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参与协调、组织全镇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有关活动。
2、建立健全各单位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互通情况;深入调查研究,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负责督促各类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重大工作安排和部署落实及领导交办工作的执行情况。
4、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批办、催办、查办工作。传阅要坚持“三主”优先的原则,即主要领导优先,主管领导优先,业务部门优先。
二、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要保持干净卫生,用后及时清扫,烟灰缸要及时清倒,不准积留废渣污物。
2、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茶叶、开水供应。
3、爱护公物,管好会议室公物财产。经常清点会议室物品,凡出现破损和遗失的要及时报告。
三、电话处理
认真做好电话内容记录。重要电话内容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尽快办理。会议通知由接电话人负责及时通知到有关单位或有关人员。
四、印章管理
1、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公章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管理。
2、用印必须登记。注明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
3、村(居)委会、站所向上级申报项目、资金需加盖镇人民政府印章,要请示镇长;加盖办公室印章要请示办公室主任同意。
4、涉及财经的,盖印章前,必须向镇长汇报,经镇长签署意见,方可盖章;人事等其他重大事项,必须向镇党委书记汇报,经书记同意方可盖章。
5、签协议、合同、责任书或办理其他事,确需带公章外出时,必须办理公章借出登记手续。事后,应及时交回办公室,并办理公章交回手续。
五、文件审阅审批
1、上级发文,镇办公室先送书记和镇长阅读签署意见,再按意见送相关领导和部门传阅、承办,传阅、承办完毕,由镇综合办公室收回统一存档保管,以便查找、定期清理、清退。
2、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机关公文格式》,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镇综合办公室草拟、校对,经分管领导审核,党委文件报党委书记签发,政府文件报镇长签发。
六、文件管理
1、文件管理坚持齐全、准确、及时、保密、统一的原则,由镇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2、在文件处理过程中,对来文和本镇印发的文件,必须进行逐一清点、登记、拟办,确保文件准确无误,并及时办理和发送。登记文件时,必须将发文机关、发文字号、文件名称、密级、份数、文件编号逐项登记清楚,以便文件查对和管理。
3、文件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天必须到县委、县政府文件交换站取一次文件。对“急件”要做到随到随送、随收、随传阅;对一般性公文应在两天内办理完毕。
4、镇领导和各站所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先交办公室登记,然后再按要求进行传达和落实。
5、对传阅的文件,应进行分类登记,并贴上文件传阅卡,按规定分送领导、有关站所负责人批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6、文件传阅过程中,文管人员应将文件传阅的时间、字号、份数等登记清楚。阅毕,阅者应在文件传阅卡上签名和阅文时间。文管人员应根据领导的批示及时办理,并进行督办。
7、文管人员要做好文件的安全、保密和归档工作,严防遗失和泄密。每年的文件必须在次年第一季度内,按规定分类归档。应清退的文件,按规定时间及时清退。
七、办公设备、用品购置管理
1、办公设备、用品范围: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打字机、扫描仪、碎纸机、录像机、照相机、电视机、电话机、显示屏、监控设备等;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桌、茶几、衣柜、文件柜、沙发、饮水机等以及各类公务文书、复印纸、信纸、笔墨、订书机等易消耗物品。
2、采购方法: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统一安排采购;大批的设备或属固定资产的电脑、复印机、打字机等需先做计划,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招标,定点定做采购;办公用品、设备的购买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要节约开支。
3、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办公设备、用品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登记造册,配发到相应部门;要爱护办公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办公设备、用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办公设备的维修由办公室负责,配发到各部门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维修;对购买和发放的办公用品,办公室必须造册登记,健全出入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合理配发;办公用品由各部门内勤统一领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到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随意发放。
八、档案管理工作
1、镇综合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纳入归档管理的内容包括收发文件、内部文件、传真、会议记录、合同、责任书、重要电话记录、领导人讲话稿、重要照片、录相带、录音带、电脑软盘、光盘等。各中心站所要及时将公文收集、整理、归档,保证公文的齐全、完整,准确反映镇党委、政府各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
2、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和文书立卷归档制度。文秘人员承办的文件、领导讲话、会议材料(含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办理完毕后应及时交存档案室,不得私自保管。调离本单位或长期离职人员,要将自己手中的重要文档和各种记录材料及时移交。
3、严格遵守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文档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使用文档者不得拆散、抽出、调换、损坏、涂改、圈划文档内容。
4、镇档案室管理人员,对镇机关及镇属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各级资料归档齐全完整。
5、镇机关、站所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应建立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立卷归档、承办、运转、借阅、保管、保密及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在档案工作中应及时办理,随时提供借阅。
九、督查制度
1、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对镇党委、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和督查,以及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党委、政府专题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督促检查及反馈;负责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汇总反馈。
2、对立项督查的事项,经办人员要跟踪督查,认真催办,按时办结,确保督查的时效性。
3、督查事项都要进行情况反馈,对明确办结时限的事项,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不能按期办结的,要说明原因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
十、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原则:镇政府的车辆必须首先满足有重大、紧急事务的干部职工需要;其次要满足镇主要领导的工作需要;第三是满足镇其他领导的工作需要;第四是满足一般干部职工的工作需要。
2、车辆使用范围:镇政府车辆主要派给镇领导和镇政府干部职工使用,其他人员视情况派车。镇属各单位的车辆,原则上自行使用,但遇重大活动,必须服从镇综合办安排调派。
3、派车方法:镇政府车辆统一由镇综合办调派,领导和干部职工因公务需要使用车辆,必须先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要求及理由,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派。镇属各单位车辆出县外办事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外出。
4、个人用车:镇政府干部、职工有特殊情况的,确需个人用车时,必须向镇办公室汇报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各村(居)委会需用车辆时,须先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
5、车辆保养及维修: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随时保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容。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报告,及时修理,保证车况良好。
6、镇政府车辆用油:车辆加油,实行定点记账加油,到指定的加油点加油,驾驶员出车到外地购买油的,发票须注明车牌号,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核,镇长审批,财政所方可报销。
7、驾驶员必须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自觉做到不该说的不说。努力提高个人技能,遵守交通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更不得转借他人驾驶。若私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视其情节对驾驶员给予经济、行政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因工作需要车辆若需转给他人驾驶的要经领导同意。
十一、信息工作制度
1、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员办信息意识,主动搜集、反馈各种信息、动态,为镇党委、政府领导及时掌握情况、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办公室每个文秘人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
2、简讯和信息,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发,不得擅自直报、直发。
3、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对各类信息的收集、加工和报送一定要及时。
十二、保密工作制度
1、组织中心站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严格保密制度。
2、不得私自打听、查阅、记录、传播保密事项。
3、密级文件、资料不准随身携带、擅自复印、复制、摘录和外传。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要或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4、严格涉密文件的传阅、运送、开封。正在办理的文件、事项的传批或会商情况,正式公布前,不准对外提供;镇党委政府会议研究讨论的重大会议事项及有关会议内容,在未公开前,不得随意传播和泄露;会议记录、录音要妥善管理,由专人负责,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5、打字员对打印的涉密文件不得串看、传秘,对印制错误的涉密文件应立即销毁处理。
6、加强对手机、电话、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手机、电话、电报、传真等设备中传输密码电报、涉密文件、资料。坚持密电密传、密复,明电明传、明复,不得密明混用。不得在没有加密设备的计算机上处理秘密信息,不得与无保密设施的网络系统联网,不得通过互联网传递涉密信息。
7、不得向他人泄密、提供计算机帐户、用户地址、计算机网络和用户名、权限、密码等信息。
8、不得利用网络窃取国家、单位、个人秘密。不得扫描网络地址或端口,禁止使用黑客工具。
9、加强档案材料的保密管理。严禁将密码电报和涉密文件、材料作为废纸出售。应清退、销毁的密码电报、涉密文件、材料应按规定统一清退、销毁。“三密”文件销毁前要造册登记,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报保密部门备案,定点销毁并有专人监销。
10、发现失密、泄密、窃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保密工作小组,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十三、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1、信访办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做好记录,对合理要求,要及时处理或转请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对不合理要求,要耐心解释,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群众来信,要逐件进行登记,并根据来信内容,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办理;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呈送镇党委、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阅示;对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信访办领导及有关站所负责人要到现场接待,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按时到现场做群众工作,必要时通知镇主要领导到现场参与组织协调工作。对越级上访的群众,由信访办通知相关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将上访群众带回。
2、属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在认真登记的基础上,及时向镇领导汇报,按领导指示认真办理。
3、督促村(居)委会和站所切实抓好来信来访案件的办理落实。镇属各单位和各村(居)委会接到的来信来访案件,每半年总结一次,汇总一次,汇总上报镇办公室,由镇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信访局。
4、坚持书记、镇长接待日制度。每个月的15日由党政领导、办公室有关人员接待,接待领导在接待日如因公外出或工作确实安排不了的,应事先通知办公室,以便另行安排。接待日的值班领导按机关作息时间接待来访人员。接待领导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对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及时办结回复,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十四、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镇政府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保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坚持昼夜值班、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不准将身份不明的人介绍到领导办公室和住所;来人实行登记制度,记录处理好值班等情况;若接到涉及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一时难以处理的,必须向办公室或主要领导联系,及时处理。严禁营销人员到办公区或住宅楼交易。
3、加强办公区、住宅区防火防盗工作,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全镇干部职工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下班前要关锁好窗子、抽屉,公章、现金要按规定存放,上下班前要检查好办公室和家中的用火等,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因人为失职造成的损失均由本人负责。
十五、环境卫生管理
1、督促中心站所按划定区域清扫、保洁,各办公区及办公室必须在上班前打扫干净。
2、绿化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管理好镇政府广场的花草树木和环境卫生,确保整洁、有序,努力创建花园式机关单位。
3、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内停放,以保证有足够的活动场地。
4、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乱扔废物,努力营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十六、值班制度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办领导交办的任务,处理好来往电话、传真、函件及突发事件,实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春节”、“五一”、“国庆”法定假日实行镇党政领导带班、办公室人员值班制。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夜间和节假日收发的文电要进行及时处理。要妥善处理好值班期间的日常事务和安全防范工作。遇有紧急事项需要增加值班人员时,办公室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发生难于处理的问题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带班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不得越级上报。
十七、办公大楼管理
1、办公大楼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部门积极协助、参与,确保镇办公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创造安全、整洁的工作条件,保持文明、良好的形象。
2、全镇干部职工应树立公共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公共设施、环境卫生。
3、办公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实行职工值班领导带班制。
4、办公楼不得摆放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
5、自行车、摩托车必须有序按规定位置停放。
6、严禁从窗口、阳台抛物、倒水,严禁在办公楼内乱吐、乱扔、乱画,严禁任何人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7、办公楼的绿化、卫生由专人负责管理。
8、办公室卫生各负其责,应保持卫生整洁。
9、下班时应关好办公室门窗,关闭室内电器电源。
财政中心工作职责
镇财政所是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财政收支、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镇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支活动。
三、参与全镇经济决策与管理,参与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四、管理全镇会计工作。负责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办理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及支出审核、审定、报销和会计核算记账工作,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提取和缴费工作(含医保、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
五、负责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及有关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六、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七、负责财政所各项工作信息及宣传工作。
八、承办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泉环境建设中心工作职责
一、环境保护
1、接受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承担镇辖区内排污费征收工作。
2、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及处理。
3、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4、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村级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5、做好排污登记,污染纠纷等档案信息、环境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村镇规划
1、负责镇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村镇规划统计报表和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村组公路管理
1、负责全镇辖区内村组公路、桥梁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及上报工作。
2、对镇内村组公路、桥梁建设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安全监督管理。
3、配合交通局或其他部门在本镇实施的公路、桥梁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4、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本镇区域内村组公路组织实施养护及管理。
5、负责村组公路统计报表和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四、能源建设
1、协调土地部门做好沼气用地规划和批建工作。
2、负责对沼气池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
3、组织实施节柴改灶工作。
4、负责能源建设统计报表和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龙泉镇统计站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3、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统计局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产品、农村住户和农村社会经济等项调查,做好农业、规模以上企业、小型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劳动力调查等报表。
4、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整理统计资料,研究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统计分析,为党委、政府领导提供可靠的统计数据和经济信息,发挥统计在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5、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统一管理本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式,严格遵守并监督有关国家保密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的贯彻执行。
6、组织本乡镇各有关部门、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建立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
7、组织领导本乡镇以下各行政村,组织统计业务工作,指导和培训统计人员。
8、完成党委、政府和县统计局临时交办的统计任务。
农业中心农科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的惠农政策。
(三)组织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四)做好农业生产的指导工作。
(五)抓好各项技术措施的推广。
(六)搞好农作物的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七)办好大小春示范样板,以点上的经验带动面上的工作。
(八)强化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九)加强村级农科员管理,组织镇村两级农科人员加强学习,更新业务知识。
(十)做好数字乡村工作。
农业中心农机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各种决议、决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
(三)组织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业务知识;
(四)积极主动地做好本镇机耕机耙的组织安排,进行农业机械农田作业;
(五)认真做好龙泉镇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培训、监督管理;
(六)做好农业机械的示范推广;
(七)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体系的建设;
(八)负责农业机械统计工作;
(九)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龙泉镇水管站工作职责
为发展龙泉水利,更好地为龙泉镇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发展水利事业,水管站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履行和发挥水利职能作用。
二.做好龙泉镇辖区内水利、水土保持工作。
三.认真负责做好各级各部门投资龙泉的各项水利建设项目。
四.做好每年水利工程上报计划。
五.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龙泉镇境内库坝安全度汛,更好的发挥工程效益;旱情到来时确保群众能饮用安全水。
六.认真履行职责,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水政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安全,不受人为破坏,以更好的发挥作用。
龙泉镇林业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培育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技,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组织指导营林生产。
三、配合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和保护,认真搞好辖区内林政管理和森林防火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四、配合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组织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五、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六、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龙泉镇兽医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把养殖业富民政策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
二、调整畜禽品种结构,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生产更多优质畜产品,增加市场竞争力。
三、抓好以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为重点的防疫工作。
四、抓好以活畜交易市场为主的防疫、检疫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五、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大户。全面提升我镇生猪和家禽产业的发展档次,使养猪业和养禽业从传统的饲养方式向现代饲养方式转变,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区域化发展。
六、抓好科技培训,加强配套技术的推广。
七、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促进我镇社会经济持速、稳定发展。
龙泉镇民政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镇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2、组织、协调全镇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核实、评估、掌握和发布灾情,申报、拨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开展防灾救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 3、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好我镇敬老院管理工作;负责全镇困难户临时救济。��
4、指导全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全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
5、编制龙泉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社区服务工作;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组织“星光计划”的监督落实。��
6、贯彻国家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指导全镇优抚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全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7、负责全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
8、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建设及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
�� 9、拟定我镇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
10、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开展和指导全镇民政干部业务培训。��
1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宣传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调查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为我镇党委、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
1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组织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组织开展老龄科学研究工作,指导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老年人为“两个文明”建设再作贡献;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龙泉镇劳动管理工作站工作职责
乡镇劳动管理工作站在县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调查、掌握、登记本辖区内农村剩余劳动力情况,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引导和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合理有序输出和流动。
三、积极向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供求信息,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各种技术、职前培训服务,促进劳动者就业;办理本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和人员流动的审批、招用手续。
四、协助县人事劳动部门监督、管理和规范本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及用工秩序,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督促各用人单位与其所招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辖区内各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调解劳动纠纷。
五、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本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年度考核、工作调动、退休、工伤认定、遗属补助、培训教育考试等日常人事劳动管理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军转干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和技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七、认真做好辖区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管理、转移、死亡退保、扩面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到期养老金。
八、认真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和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有关手续,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组织带动预备培训。
九、负责辖区内参保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开展文娱活动。
十、按时上报县人事劳动局和就业局的各种统计报表,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等工作。
十一、完成驻村联系点的烤烟生产和其他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龙泉镇计生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抓好全镇的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三、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婚育培训与移风易俗教育,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
四、负责制定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宣传员、服务室人员队伍的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六、联系和指导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七、做好镇党委、政府和市、县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泉镇农经站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农村经济政策和法规的作用,使农民依法保护自身的利益,促进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 负责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并抓好农民负担监测点的工作,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四、 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实行村组帐镇管,促进农村集体财务电算化管理,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五、 负责搞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村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 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七、 搞好农经统计工作,组织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提高农产品比较效益。
八、 负责对农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辅导及培训工作。
九、 认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龙泉镇企管站工作职责
一、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企业发展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配合县级各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打造投资服务软环境。
三、抓好企业安全、财务、统计、管理各项培训,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四、协调企业与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发展项目储备和市场调查预测工作。
七、抓好全镇乡镇企业统计、做好经济运行分析。
八、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九、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易门县龙泉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决议事项;
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编制月报及工作简讯,并及时上报;
三、审核支付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监督考核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规定情况;
四、审核支付本辖内参合医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定期向本镇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
七、监督本镇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每月减免情况的公示工作;
八、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计划、目标、制度、要求完成业务工作;
九、做好农民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见、建议及满意度的调查调研工作,接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业务指导;
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泉镇文化站工作职责
一、对全镇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
三、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四、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
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六、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七、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九、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任务。
龙泉镇党职校工作职责
党职校是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培训党政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及对农村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学校。其职责是: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2、负责举办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理论研讨班,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
3、负责辖区内农村从业人员培训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对各村(社区)成技校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劳动者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和劳动技能,促进三个文明建设。
4、负责以党职校为阵地,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推广农村适用新技术。
5、负责党职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师资队伍;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6、抓好党职校自身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做好各类培训班的归档工作,完善党职校图书资料室的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7、负责与上级领导机关和其它党职校的联系,争取领导和支持,互通信息、互相交流,促进党职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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