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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依法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以及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考试、发证审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五进”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对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交通事故频发地段、道路等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排查,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提出消除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的建议;做好交通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的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取得以下成效:一是围绕“1655”工作思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维护安全稳定和护航复工复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全面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截止2021年12月10日,全县共查处交通违法37121起,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势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助力美丽县城创建;四是以问题为导向,聚力构建隐患治理新机制,重点对工业园区、二街路口、厂区出入口等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新建交通红绿灯一组;五是深化放管服工作,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年共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2593辆次,都得到群众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

一、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内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二、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内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属易门县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单位公开,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84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0.1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5万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17.85万元,下降12.25%,主要原因分析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8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34万元,占总支出的77.30%;项目支出192.73万元,占总支出的22.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15.98万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6.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5.36万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3.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73万元。(包含2020年结转资金31.69万元),主要是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专项资金3.00万元,辅警公用经费和服装费4.48万元,交警执法执勤设备购置运行维修维护费28.90万元,县内红绿灯及监控设备第二期改造专项资金44.98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车辆检验鉴定费21.40万元,事故黑点整治及推丘工作经费专项资金14.00万元,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3.63万元,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0.96万元,行政人员支出工资0.48万元,特定项目合计70.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62万元,下降10.5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5%。与上年对比减少117.85万元,下降12.3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4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执法办案和其他公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52万元,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完成预算的6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的5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的163.4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队车辆老旧,维护费、修理费及燃油费增加,但未购置车辆,与支队、其他大队交流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7万元,增长10.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2万元,增长11.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8.9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车辆老旧,维护费、修理费及燃油费增加,与支队、其他大队交流增多,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22万元,占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占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安全保卫、事故处理(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审验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通违法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案件办理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案件办理数量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2万元、水电费4.37万元、差旅费1.50万元维修费0.07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专用材料费23.40万元、劳务费234. 90万元、工会经费1.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09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万元,固定资产1,091.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41项,账面原值135.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94.64 

3.24 

1,091.40 

368.73 

174.01 

548.6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大队实际制定预算制度、统一审批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以及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考试、发证审验。

2021年处理违法案件36,280余件、处理交通事故接警2,840起,行政拘留75人;农交安系统录入9,650条;开展宣传讲座60余场次,办理车驾管业务37,225余件。总体上2021年的各项工作都顺利按时按量的完成,资金上基本能保障,各项目基本按时推进,付款上有部分项目没能即时支付对方,主要原因是资金不足。

存在问题:1、大队对年初预算重视不够、基本由财务人员单打独斗,导致项目预算不全,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项目新增;2、各中队对采购重视不够,报给大队的采购不实、导致执行过程中部分采购是多余的。      

整改情况:加强大队的年初预算管理、项目和采购指定相关负责人与财务人员一起制作年初预算。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大队民警及辅警全年培训经费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对全队民警和辅警进行培训、参加上级部门的各种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民警辅警的执勤执法规范率、与时俱进增强业务能力,适应新时期的群众需求。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项目二:县内红绿灯及监控设备第二期改造专项资金、大椿树红绿灯建设项目经费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易峨高公路路口交通红绿灯已建好,质量指标通过验收已符合要求,给过往的车辆和群众提供了安全有序的指挥,通过验收本单位确认该道路交通红绿灯符合国家标准、能满足道路交通指挥需要。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3.项目三: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根据公安部、公安厅要求,统一执法办案区、规范执法、预防执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问题,通过升级改造,让执法办案区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但县局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案件办理统一进县局执法办案区,故未开展此项工作。

4.项目四:中央转移支付业务办案经费、装备费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用于保障2021年的大队道路交通管理的案件办理支出、专用装备购置,解决了交警装备的配备,规范了执勤执法,给案件取证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为执勤执法民警提供了人身安全的保障。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5.项目五: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检验鉴定费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完成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车辆和当事人检验鉴定费;所有需要检验鉴定的案件都能按时检验鉴定;提高群众对案件的定性满意度,保证交通事故案件顺利办理。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6.项目六:交警执法执勤设备购置运行维修维护项目经费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购买了酒精检测仪和酒检棒,提高了上路执勤执法效率;弥补了执勤执法车辆的修理费不足部分;满足了县城内的道路交通红绿灯正常运行维修维护、为群众出行交通提供安全有序的指挥作用。   

7.项目七:警务辅警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对的是道路交通违法违规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确保65名辅警工作中遇到人身意外伤害,有赔偿来处,解除大队的顾虑和辅警的担忧,解除了辅警的担忧、提高辅警的工作积极性,服务对象满意度、解决辅警的担忧,65名民警对人数意外伤害险的购买都很满意,该项目已完成。

8.项目八:违法车辆停放管理服务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保管好涉案、违规违法车辆,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城内车辆合规有序停放,增进美丽县城的建设。促进县城内车辆的合规有序停放、为美丽县城建设增力、为扣留的违法违规车辆提供了统一的保管地点,规范了涉案财物的保管;通过对违规停放车辆的拖移,保障了群众通行畅通有序,群众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满意度有很大提高。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9.项目九:交通辅警公用经费和服装费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完成65名辅警的服装采购,统一服装,达到公安部的着装要求;辅警享受到公安局机关的着装管理规定。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0.项目十: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更换)专项资金

绩效情况:为提高执法执勤效率和出警安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保障正常的警务工作顺利开展。上级未批准购买。

11.项目十一:交通事故隐患黑点整治及推丘工作经费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推丘工作和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的整治,用于全县农村道路标志标牌制作安装费及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黑点整治不少于3处,有中心隔离墩的安装、警示标志标牌的安装,通过黑点整治,对车辆的过往起到提示作用,与往年相比事故得到了遏制。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2.项目十二: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定项目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采购移动警务终端23台,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求,解决2021年的业务办案费,业务装备费。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13.项目十三: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绩效情况:项目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在责任区内进行裸露垃圾清除,保证辖区内垃圾有人清扫、清运,不乱堆乱放,环境干净整洁。但经费保障不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落实项目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31200101111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92910265518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