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631200000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易门县公安局是易门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组织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食药环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4.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 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6.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指导、监督、实施全县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入境行为。
11.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4.负责公安经费保障、警用装备、基本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
1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加强公安宣传、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易门县看守所、易门县拘留所、龙泉派出所、六街派出所、绿汁派出所、铜厂派出所、十街派出所、小街派出所、浦贝派出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易门县公安局(本级);
2.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对标县委“一区两城”“一核两带”发展目标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努力为易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1.坚决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忠实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坚决确保全县政治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立足我县形势趋势,深化维护稳定工作机制,用好用足信息化手段,防止重要敏感时期关注对象漏管滋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加强对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易引发治安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和“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3.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稳妥侦办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严打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着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综合治理格局;严打“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知森”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化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网络黑灰产业等网络违法犯罪;持续深化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洗钱违法犯罪;积极探索大侦查机制,集中优势警力、优势资源,实现警力、资源最大限度优化配置,提升违法犯罪防范打击效能。
4.深化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适应时期禁毒工作形势特点,深化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提升毒品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查缉执法效能,强化零星贩毒违法犯罪的打击和吸毒人员收治,最大限度减轻毒品危害。
5.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强化监所安全文明管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托“交巡所合一”勤务优势,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强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物品和行业场所管理,督促、指导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6.加强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社会面、城乡社区、单位内部和行业场所、公共安全、视频技术、网络社会立体防控网,完善落实专群结合的社会面巡防管控机制。
7.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锚定公安工作现代化目标,加大公安大数据建设,进一步优化情指中心职能作用,全面提升科技赋能实战的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刑事技术、视频侦控技术手段能力建设;强化合成研判中心建设使用,坚持实体化运行,完善机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快速高效处置。
8.深化基层基础工作。坚持“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思路,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相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同新体制新编成相适应的配套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效能;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推动派出所标准化建设,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强化派出所硬件建设和警力配备,深化“交巡所融合”“情指行”等警务改革,打牢公安事业长远发展根基。
9.深化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推进110接处警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街面警务站参与接处警工作机制和“双快”警务机制,提升接处警效率;推动非警务警情联动分流,推动建立由政府12345热线牵头,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类警情分流机制;探索推进一线单位“一警多能”和实战岗位“一专多能”警务融合机制改革,做实“交巡所合一”改革。
10.优化公安服务管理。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出台更多户政、交管、出入境等方面便民政策措施,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深化公安便民服务事项解决机制,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五个一”举措,优化提升派出所一站式窗口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更舒心,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群众对公安服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扎实开展“百警进万家大走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和公安满意度。
11.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紧盯执法全过程、全要素、全流程,持续完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制度,加强执法管理中心建设,堵塞堵塞执法漏洞;严格执行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落实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做到秉公执法、规范执法。
11.强化公安队伍建设。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作风锤炼,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强化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打造一支“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的易门公安铁军,为全面深化“玉溪之变”易门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2人,其中:行政编制24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45辆,实有车辆4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4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93.9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务收支预算总表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5.79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2022年8月起编外人员保障标准提高,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93.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93.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93.94万元(本级财力6,893.9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79万元,增长0.8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8月起编外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提高,2023年纳入单位预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43.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89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5.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52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标准下调;项目支出85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31万元,增长10.18%,主要原因是易门县看守所并入县公安局本级预算,项目增加;单位资金支出5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40201行政运行安排支出3,796.62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2040219信息化建设安排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工程建设及系统维护支出。
(三)2040220执法办案安排支出1,736.8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活动中车辆消耗费、差旅费、邮寄费、培训费、涉案人员体检费、医疗鉴定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办案活动相关支出。
(四)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安排支出89.00万元。主要用于易门县看守所押解人员项目支出。
(五)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安排安排支出8.4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单位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400.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07.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30.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九)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7.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422.02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一)2210203购房补贴安排支出25.3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未参加福利分房职工的住房补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035.73万元,项目支出858.21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
(一)工资福利支出5,402.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59.59万元、津贴补贴2,095.01万元、奖金316.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0.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7.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0.3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7.38万元、住房公积金422.0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2.7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76.89万元。其中:办公费150.40万元、差旅费59.00万元、水费3.80万元、电费19.58万元、物业管理费62.72万元、维修(护)费13.7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00万元、专用材料费8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19.70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85.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2.5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90.00万元、工会经费63.83万元、福利费21.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7.7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4.0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9.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9.16万元,较上年增加0.94万元,增长0.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无变化的原因是上年及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86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15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9.16万元,较上年增加13.86万元,增长1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5.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共计划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
增加的原因是年内计划购置公务用车3辆,增加购置费19.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偿还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借款专项资金
偿还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借款专项资金6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偿还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借款本金60.00万元,合理化解年度债务;减少因债务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控制在2起以内,群众满意率90.00%以上。
(二)城市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
城市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12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对现有719个监控探头、卡口进行跟踪维护,保证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确保95%以上设备正常运转并接入公安大数据平台,分批次将社会资源接入公安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集社会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社会联动为一体的信息化网络,不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专项补助资金
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专项补助资金105.6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所安全稳定运转,促进监所管理规范化水平,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开展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主要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涉案人员体检费:主要指是入所人员在入所前,须按规定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由此发生的检查费、化验费、医疗费等。
4.医疗鉴定费,主要指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对嫌疑人员进行精神病鉴定、伤残鉴定等发生的支出。
5.执法勤务装备是指执法活动过程中按规定必须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储备的应急装备、处突装备、其他防护装备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33.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5.32万元,减少56.27%,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是:从2023年1月起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由劳务费支出调整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含看守所、拘留所)、7个派出所和交通警察大队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102.40万元、水费3.80万元、电费19.58万元、物业管理费62.72万元、差旅费51.00万元、维修(护)费10.70万元、公务接待费12.86万元、工会经费63.83万元、福利费2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7.30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预算197.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易门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9,871.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45.93万元,固定资产4,916.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408.5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31200111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0926).pdf
易门县公安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0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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