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500631200000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易门县公安局是易门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承担着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组织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食药环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

4.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情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5. 指导和研究部署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维护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组织实施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6.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指导、监督、实施全县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9.指导、监督、实施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0.管理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入境行为。

11.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12.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14.负责公安经费保障、警用装备、基本设施建设工作;负责中央和省级、市级、县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

15. 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加强公安宣传、意识形态、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职责是: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等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依法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高通行效率,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以及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考试、发证审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对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交通事故频发地段、道路等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排查,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消除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的建议;做好交通安全警卫和保卫工作,确保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森林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易门县看守所、易门县拘留所、龙泉派出所、六街派出所、绿汁派出所、铜厂派出所、十街派出所、小街派出所、浦贝派出所。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易门县公安局(本级);

2.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易门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主题主线,以县局党委1662的工作思路为抓手,圆满完成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任务,为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突出政治首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持续深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锚定主责主业,扛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重任。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二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三是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四是全力守护公共安全。

3.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及案件办理,对车辆落户、过户、驾驶证的申领,“减量控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落实省委3815战略的关键之年。易门公安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11567工作思路,即:围绕一个总体目标,紧扣一条主题主线,抓好5个体系建设,持续强化6项重点任务,着力打造7个亮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45辆,实有车辆4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28.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78.6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5.27万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本年度公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78.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78.6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78.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15.27万元,下降7.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本年度公安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28.6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7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3.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66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56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2.61万元,下降34.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看守所投牢押解及日常运行补助经费等多个项目降低预算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5,150.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40101 武装警察部队6.00万元。主要用于武装警察部队日常运行支出。

2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3,739.2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所属各部门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2040202一般行政运行管理事务4.0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经费和驻镇兴村工作队员生活经费。

42040219信息化建设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工程建设及系统维护支出。

52040220执法办案支出1,222.4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活动中车辆消耗费、差旅费、邮寄费、培训费、涉案人员体检费、医疗鉴定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办案活动相关支出。

6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79.00万元。主要用于易门县看守所押解人员及信息化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5.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单位人员死亡遗属生活补助。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安排支出416.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56.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安排支出215.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职工医疗保险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安排支出121.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3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安排支出19.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大病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6.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210201住房公积金安排支出420.09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2210203购房补贴安排支出26.2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未参加福利分房职工的住房补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中基本支出5,813.07万元,项目支出565.6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

1.工资福利支出5,192.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39.65万元、津贴补贴1,879.46万元、奖金324.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2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5.9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1.42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0.70万元、住房公积金420.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4.8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832.31万元。其中:办公费88.95万元、印刷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万元、邮电费10.00万元、劳务费7.00万元、专用材料费84.80万元、差旅费86.80万元、水费5.50万元、电费28.00万元、物业管理费53.10万元、维修(护)费17.40万元、公务接待费1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0万元、委托业务费76.00万元、工会经费57.27万元、福利费19.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3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60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138.60万元

4.资本性支出2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的资本性支出。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50.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7.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0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9.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7.93万元,较上年减少1.23万元,下降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63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500人次。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30万元,较上年减少13.86万元,下降11.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5.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减少的原因是年内计划购置公务用车减少购置费1.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项目共34个,项目预算经费共615.60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565.60万元,其他资金5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为:

(一)易门县公安局(本级):城市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024年度城市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100.0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对现有719个监控探头、卡口进行跟踪维护,保证监控设施正常运转,确保95.00%以上设备正常运转并接入公安大数据平台,分批次将社会资源接入公安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集社会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社会联动为一体的信息化网络,不断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易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易峨高公路浦贝新街子路口、安易线二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重点项目。易门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项,会议原则同意:将易峨高公路浦贝新街子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所需资金56.20万元、安易二级公路二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所需资金43.30万元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该项目按规定程序立项,全部实行了公开招标,充分发挥社会企业的价格优势、职业优势和效率优势,保障了采购的质量和效果,一全部按时竣工并投入使用,不仅保证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有效运行,增强了交通的协调管理,进一步保障了道路通畅,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了智慧交通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提升了城市规范化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的实惠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主要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涉案人员体检费:主要指是入所人员在入所前,须按规定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由此发生的检查费、化验费、医疗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39万元,下降2.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公用经费支出,同时本年度人员减少,一般公用经费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含看守所、拘留所)和7个派出所和交通警察大队的正常运转,其中:

1.一般公用经费支出按定额人均2.00万元每年包干使用。本年度一般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28.00万元,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2.其他交通费支出预算192.30万元,为公务交通补贴192.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易门县公安局资产总额8,870.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20.76万元,固定资产4,550.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499.4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00.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6.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29.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500631200000

 


附件3: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4: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5:易门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空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