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指南
索引号:530425-005551-20110527-0002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1-05-27 11:02:21      修改时间:2011-05-31 09:50:28          [ 打印 ]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发〔2008〕11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农改〔200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指南》。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按本指南规定的“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考核验收、资金兑现、设施管护”七个步骤进行。

一、民主议事

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兴办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需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设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式和相应的筹资筹劳方案。

(一)提出建设方案。对提交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召开会议前,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方式、资金概算、筹资筹数量、申请财政奖补金额等内容,进行认真筹划,及时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意见。村组干部要做好村民的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

(二)召开村民大会。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代表本村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需要建设的公益事项比较多的,要区分轻重缓急,按项目规划内容一事一议,分步逐年申报和实施。

(三)形成会议决议。通过召开民主议事会议形成《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附件1)。主要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商议的主要内容和结果。参加会议人员及表决情况,应在《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人员名册》(附件2)中登记存档。

(四)项目信息填报。根据民主议事会议决定,填报《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3)。主要反映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概算、资金来源及议事情况。

二、项目申报

(一)村级上报。经村民一事一议讨论通过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上报《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3)。

(二)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统筹规划、审核把关。对各村上报的奖补项目,要组织财政所、水管站、农经站等相关部门进行认真审查筛选,确定当年拟实施的项目后,在附件3上签署意见,提出申请财政奖补资金补助额度。本乡(镇)年度内所有项目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填报《云南省**县(市、区)**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改办)。

(三)项目规划和储备。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级综改部门要结合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发展规划,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库,优先扶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

三、项目审批

(一)筹资筹审核。对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先由县(市、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对筹资筹劳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在《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3)上签署意见。

(二)项目审核。经县(市、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一事一议筹资筹项目,由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农业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等内容进行全面评议审查,并作出综合评价,提出项目初步安排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确定后进行公示。

(三)项目公示。县(市、区)综改办对县级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奖补项目,填写《云南省**县**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汇总表》(附件5),并在政府信息网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四)项目批复。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奖补项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批准实施,批复文件应附《云南省**县**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汇总表》。同时,对批准的项目,由县(市、区)综改办在《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上逐项签署意见,明确奖补资金。

四、项目实施

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项目议事主体(村委会、自然村、村民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一)筹资筹。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按上报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进行筹资、筹、筹料,动员社会捐赠,并拍摄保存项目开工前有关图片资料。村民实际筹资、捐资、以资代劳、出工、投料等实际情况,要造册登记,并由收款人及当事人签名(附件6、7)。社会捐赠赞助的资金,要造册登记,并由当事人和收款人签名(附件8)。对集体投入资金要出具资金来源证明,由村委会盖章,并由村民小组组长和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字。村民筹资、捐资、以资代劳、社会捐资、集体投入等资金和物资,由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监督管理使用。

(二)工程规划设计。规划设计要重科学,讲实效,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由乡镇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规划设计;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涵洞、桥梁、水利设施、文化活动场室等建设项目,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规划设计方案,并聘请工程监理。项目规划书及图纸,应当准确客观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纳入项目档案管理。

(三)招投标管理。除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农户建设的项目外,其他需要工程发包、且投资额大的项目,必须按程序公开招标,按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理。招标及施工合同必须真实有效,纳入项目档案管理。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的项目,要明确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确保工程质量。

(四)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要进行专账核算管理,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村民理财小组和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要做好财务监督和项目资金核算管理。村级报账员要做好物资材料、村民出工和投料台账,登记出工、投料数量。

五、考核验收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以县(市、区)为主,分年度进行考核和验收。省和州(市)对其进行抽查和专项核查。

(一)决算公示。项目完工后,项目实施主体要进行工程决算,填报《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情况表》(附件9),并将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向全体村民进行张榜公示(附件10)。

(二)乡镇初验。公示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财政所、水管站、农经站等相关单位进行初验,拍摄和保存项目完工照片,审核项目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达标,投资结算是否合理,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填写《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附件11)、《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附件12),上报县(市、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其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三)县级验收。县(市、区)综改办根据乡镇上报的项目验收申请,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审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在附件11上签署意见,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年度项目验收结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将本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专题上报州(市)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四)州(市)级抽验。州(市)人民政府或农村综合改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市、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对实施完工的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抽查面应在5-10%之间。县级需提供以下资料:

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包括:项目批准立项情况,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效益情况及存在问题;

2.项目批复文件和资金拨付文件;

3.年度实施情况统计表(具体格式按批准文件后附的项目概况统计表)。

考核结束后,州(市)财政局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州(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专题上报省财政厅或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省级核查。年度试点项目建设完成后,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县为单位,对各地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专项核查,核查结束后,由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六、资金兑现

(一)中央和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由省财政以县为单位分配,实行预拨和清算制,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省财政资金下拨数,结合州市县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采取实物或现金方式,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省综改办根据专项核查结果和中央财政下拨资金情况,分年度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进行清算兑现。

(三)州(市)和县级财政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展和验收结果,及时预拨和兑现财政奖补资金

七、设施管护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并负责管理和养护。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要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


附件:1.《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记录》

   2.《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名册》

   3.《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4.《云南省**县(市、区)**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汇总表》

   5.《云南省**县(市、区)**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批复汇总表》

   6.《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资捐资筹劳登记表》

   7.《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民以物折资登记表》

   8.《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会捐赠登记表》

   9.《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完工情况表》

   10.《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11.《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清算报告表》

   12.《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图片》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易门县财政局 发布人: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