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门 县 交 通 运 输 局
关于严格工作纪律和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易门县交通局“四项制度”及“人财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和公务用车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1、认真执行考勤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必须向办公室报告去向;
2、有事有病要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职工请假一天由单位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由局分管领导审批,段、队、所负责人请假由局长审批;
3、各单位有计划地安排职工休假,局领导、段、队、所负责人原则上不安排休假,有事请假必须报请局长批准。
二、公务用车管理
1、交通局机关公务用车(包括公路设计所、路政队),由局办公室统一调派管理。
2、公务用车实行专人驾驶,明确准驾车辆及驾驶安全责任人,临时调用(指派)车辆由局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安排。
3、公务用车使用实行派车制:驾驶员、用车人驾车出县城以外的,必须得到局领导或办公室批准,方可驾车外出;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到办公室填报出车记录(紧急情况出车,返回再补填)。
4、公务用车需要修理时,必须提前到修理厂检查维修项目并核定费用后,报请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修理,否则,不予报销。
5、公务用车实行县内统一定点加油,加油时一车一卡,年底核定油量及公里数;出县凭派车单报销油费及其他费用。
6、严禁公车私用和外借、无证驾车和酒后驾车,否则,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人放假,车入库,遇需要用车时,必须请示局领导批准。
8、为确保公车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务急用,每天下班(收车后)所有公务车钥匙交由局办公室统一保管,用车时再领取。
9、地方段公务用车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并于每月底报送公务用车调派登记报表交局办公室备案。
三、处理办法
1、违规者按交通局《人、财、物管理制度》和《行政问责办法》处罚;
2、因违规触犯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者,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四、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3年6月1日起执行,原通知同时废止,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易门县交通局公务车责任人名单
车号 责任人 车号 责任人
云FC2547 孙建国、周崇智 云F35937 何春建
云F49742 孙建国、吴咏东 云F56720 杨建祥、艾文雄
云FC4911 常学辉 云F97240 吴林森、吴江红
云FC6869 陈 健 云FLZ007 何春建、张纪荣
云FA0339 吴 伟 云FJT766 吴咏东、孙建国
云F44618 何春建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10月1日
-
-
主办:易门县人民政府 网站地图
承办: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城山路1号 联系电话:0877—4963800
网站标识码:5304250010
备案号:滇ICP备17006964号滇公网安备:53042502001040
网站支持IPv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