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交通运输局依申请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易门县交通运输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易门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易门县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受理申请机构

1.易门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玉溪市易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办公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南华街38号

3.办公时间:9:00-17:00,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877-6263123,传真:0877-4961102

5.电子邮箱:ymxjtj99@163.com,邮政编码:6511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易门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之一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人可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个人有效证件(法人或其它组织应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发送指定邮箱进行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关业务。

(三)申请和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有效、完备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告知申请人补正或更正。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同一事由已提交过申请,受理机构已作出过答复后,无正当理由反复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不再受理和答复。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期答复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易门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投诉。监督电话:0877-6263123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