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经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蓉蓉(局长)

副组长:卜增福(副局长)

        李艳琼(副局长)

        邹云伟(副局长)

成  员:刘  星(办公室主任)

刘云春(法规信息股股长)

马云燕(投资审计股股长)

郭绍辉(经责审计股股长)

李志明(概算审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