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文化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开支。

四、文化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及其它重大政策调整。

五、文化旅游重大行政执法。

六、文化旅游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调整和废止。

七、政府工作报告及目标责任书明确的重大工作。

八、其他须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