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局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易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信息产生后,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的20日内公开。

特别提示: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机构不受理以下申请。(1)申请公开气象数据(如温度、湿度、降水量等)、天气预报、天气证明等信息;(2)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由进行信访、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等活动。如有以上需求,请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梅营社区南庄

邮政编码:651100

办公时间:8:00—11:3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74961094

传真号码:08774961094

(二)申请受理渠道

申请人向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云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选择下述二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相关的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云南省易门县气象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掌握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投诉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办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电话:08774961094

地址:易门县龙泉街道梅营社区南庄

邮编:6511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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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