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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街镇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
一、首问首办责任制是指首问首办人,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按工作程序,对以真实姓名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本单位办理公务、联系事务、了解政务、反映情况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地予以解答、引荐、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人是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令接待、拆阅、接听被问讯)的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或领导交办,具体办理、解答该事项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即为该事项的承办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
(一)负责将该事项导办到承办人手中。承办人不在岗的,由承办人所在单位(部门)代为接收,负责及时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先行接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属首问责任人自己承办的业务立即接办。
(二)对送来的材料,尽可能帮助查看是否齐全,并给予相应指导。
(三)来电话、来人员的要约定好联系办法、通讯联络地址号码。
(四)热情接待,热心导办,耐心解答,语言文明,必要时做好记录。对不属于单位(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要耐心向对方作好解释,说明情况。
四、承办人应负责将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给办事人,并做好办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凡作出否定处理、不予受理的,应及时向办事人做好解释工作,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首问首办责任人不履行职责,受到群众投诉,情况属实的,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办事人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承办人查询该事项转办情况办理情况和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六街镇纪委投诉。六街镇将在权责范围内受理投诉,做好投诉件的查处工作,并负责将投诉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首问责任制投诉电话:0877-495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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