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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龙泉街道社会救助办事指南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
具有玉溪市易门县户籍,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的家庭收入扣除规定的刚性支出费用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易门县城乡最低生活标准(农村户口:4500元/人·年,城镇户口:640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待遇。
2、如何申请低保?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易门县居民都有权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社区居委会代为提出低保申请。
3、申请低保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低保申请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储蓄卡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反映家庭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哪些人不符合享受低保?
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拥有的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含)的;
(2)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前12个月内购买使用价格5万元 (含)以上机动车辆 (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车)或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的;
(3)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的;
(4)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和有一定效益的;
(5)家庭财产状况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其它不符合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城乡临时救助
1、如何申请临时救助?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易门县居民和具有居住证或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1年以上的,都有权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社区居委会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2、申请临时救助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储蓄卡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反映家庭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临时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哪几类?
(1) 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2) 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3)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4)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5)符合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
三、特困人员供养救助
1、如何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易门县居民都有权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社区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储蓄卡复印件以及其它能反映家庭情况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哪些人员符合特困人员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或因患大病卧床不起连续超过半年且需他人长期照料的困难残疾人。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60 周岁以上的或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或因患重病长期卧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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