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铜厂乡政府编制了《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铜厂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乡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录》。需要获得本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ym.gov.cn/ymxzfxxgk/ymxfzhggj/)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查阅(办公地址:铜厂乡人民政府)。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三)公开时限 

本单位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产生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乡政府申请获取。本乡政府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铜厂乡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每天(08:00―17:30

联系电话:0877―4901014

传真电话:0877―4901011

邮政编码:651108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铜厂乡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本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三)申请的处理

乡政府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乡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乡政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乡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乡政府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乡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乡政府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乡政府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乡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经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乡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铜厂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74901014

地址:铜厂乡老街子1号;

邮编:651108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