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残联主要职能
索引号:530425-005591-20140116-0002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8-07 16:27:59      修改时间:2017-08-07 16:28:22          [ 打印 ]

易门县残联主要职能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福利、用品用具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开展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开展困难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救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乡(镇)、街道残联干部的管理工作,对县、乡(镇)、街道残联干部进行培训。

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和其它方式从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协助承办残疾人专业技术职业资格鉴定、职称评定的有关事宜。协同做好大专院校残疾人毕业生不同形式就业工作。

开展脑瘫病人康复训练、脑瘫病防治等残疾人各项康复宣传工作;做好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协助上级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师技能考核、鉴定及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倡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成员兴办为残疾人开展多项服务的公益或低偿服务事业,实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指导和管理好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用品用具服务所)、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及五个专门协会工作;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易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人: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