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应急管理局各股室职责
索引号:530425-005566-20140422-0005      来源:易门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3-23 16:44:26      修改时间:2020-02-06 11:32:11          [ 打印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党组、党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职责,抓好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关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考评、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劳动工资、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群团、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承担重大政策研究、风险评估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二、安全生产基础监督管理股。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调查。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调查。

 四、应急救援管理股。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管理县级森林火灾专业救援队伍;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县级水旱灾害专业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