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的通知

 

根据《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  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易室字〔2019〕24号)要求结合易门县交通运输局实际2020年1月15日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调整后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情况通知如下:

一、易门县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综合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拟订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发展战略、政策和专项规划,统筹衔接邮政行业规划,组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负责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承担县级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有关改革工作。

(三)负责指导综合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组织制定综合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汽车出入境运输、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监督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

(四)负责水路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航道管理养护、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规划指导协调区域范围内的民用航空建设发展。履行县政府规定和授权的机场行政管理。

(六)负责提出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提出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养护、市场的行业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公路、地方铁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国家铁路、机场项目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县级重点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九)负责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培训、环境保护、绿色交通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委托管理的海事等涉及地方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县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规划、报批方面的职责分工。

(1)易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规划。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易门县交通运输局做好有关交通运输规划、项目的报批工作。易门县交通运输局需要上报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由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后,按照程序报批;需要由玉溪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审批、核准的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由易门县交通运输局、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审核、按照程序报批。

2.与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易门县自然资源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上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易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3.与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乡公路建设方面的职责分工。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外的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易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乡村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4.与易门县水利局、易门县自然资源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职责分工。

易门县水利局牵头会同易门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易门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乡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参与编制通航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内设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股运输法规安全及行政审批股。下属3个事业单位,即:易门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易门县地方公路管理段、易门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要、保密等常规性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公文办理、局领导批示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正常运转,保障机关后勤工作,组织重要会议,办会、接待;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和自身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健机关内部各项制度,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局属单位工、青、妇工作;编写史志,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业精神文明与行业文化建设;负责定点扶贫和统筹协调交通扶贫工作;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重要科研项目的鉴定、评审;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培训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教育、行业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统战、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合理有效使用;负责监督、检查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公路建管养运及行政事业财务决算、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报账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二)综合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股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体系专项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铁路、水路、民航、邮政专项规划并提出草案;负责上报或出具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组织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外资利用安排建议工作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上报和审批、核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公路、铁路、水路、民航交通运输发展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扶贫、国防力量动员工作;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指导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拟订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公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审批建议,指导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督工作;承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基本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公路管理、养护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公路管养措施及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公路管养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查建议;负责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路域环境整治、服务区整治改造工作,指导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指导灾毁抢修保通,监督公路灾害防治及恢复工程的实施;指导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运输法规安全及行政审批股指导行业法治建设,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事务,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业执法监督;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网络安全、舆情监控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公路、铁路、水路、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拟订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拟订实施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综合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综合运输计划;按照权限组织制定地方运价政策;指导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协调各种运输方式衔接;负责交通战备、国防动员工作;指导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经营性机动车营运安全标准执行;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和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权限范围内公路、铁路、水路、民航运输有关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开展通用机场运营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权限内水路行业管理和水路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四)易门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协助做好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监理、试验检测监管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评审、造价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推广应用造价标准、规范;承担交通运输职业资格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五)易门县地方公路管理段: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县道的管理养护制度和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具体负责县道管理养护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对县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乡道、村道养护质量进行指导及考核;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计划和申报,组织县道养护工程的实施,指导乡(镇)、街道实施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参与养护工程的验收;负责县道水毁保通和水毁修复,指导乡(镇)、

街道水毁保通和水毁修复工作,制定公路自然灾害保通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负责公路养护资产、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修复;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统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六)易门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律法规;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依法查处涉路违法行为;承担公路应急保通;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

三、机构人员岗位调整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杨建祥、矣德安、王文滔、李晓燕、朱俊吉(扶贫工作队员)、李会华、范志强、杨根祥(8人)其中:杨建祥任办公室主任;矣德安、王文滔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综合规划建设及养护管理股李超、许雄飞、金跃武、施红珍、王绍友、吴江红、金常荣(7人)其中:李超任股长;许雄飞、金跃武任副股长。

(三)运输法规安全及行政审批股陈健、何春健、董键(抽调县乡村振兴办)、邓永祥、李雪蕾(5人)其中:陈健任股长;何春健任副股长。

(四)质监站吴伟、胡艳梅、夏朝辉(3人)其中:吴伟任站长;胡艳梅任副站长。

(五)地方段常学辉、吴林森、张海涛、课增华、钟亚云、张兵、蔡思伟、李枝新、高亮明、矣长亮(10人)其中:常学辉任段长;吴林森、张海涛任副段长。

(六)路政大队孙建国、田青龙、吴咏东、魏叔新、艾文雄(5人)其中:孙建国任大队长;田青龙任副大队长。

四、有关要求

(一)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并切实将局党组会议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请涉及岗位调整的扶贫工作队员认真做好工作交接,确保2月1日正式到位工作;请涉及单位内部调整岗位的人员尽快做好工作交接,确保1月20日到位工作。

 

 

 

                                                                                     易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