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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环保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专项整治方案
(2014年8月)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软、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现结合环保局实际,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最终实现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围绕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明确的7个方面整治项目,以及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增加的5个方面整治项目,结合环保局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12项专项整治:
(一)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达标表彰较多问题。围绕整治文山会海,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省、市、县委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有关文件的要求,全面深入查找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围绕整治检查评比表彰较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检查和清理;严格按规定规范节庆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
责任领导:杨世余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二)深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围绕“庸、懒、散、拖”开展专项效能检查,强化效能问责,集中整治工作履职和服务群众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和服务不优、办事低下等问题,重点整治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敢担当。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服务质量不高,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道走。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切实纠正接待办事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执法监管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等行为。
责任领导:邓延海
责任单位:各(股)室队站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的行为;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责任领导:李忠明
责任单位:各(股)室队站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四)深入整治超标准配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围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严格执行省市县委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围绕整治多占办公用房,全面清理纠正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
责任领导:杨世余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五)深入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问题。严禁局属各股(室)队站及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责任领导:邓延海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六)深入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未经项目论证、审批手续不完备、未批先建先生产、违规审批等问题,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认真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任用机制。
责任领导:赖正明
责任单位:环评股、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七)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决纠正在环境保护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环境投诉的问题。建立健全畅通民意诉求等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机构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严肃查处出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责任领导:杨世余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深入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环境权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减少污染“死灰复燃”现象。加大环保基础设施等硬件投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流程,认真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提前介入重点建设项目。提高服务意识,热情主动为企业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行政行为连续性;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杜绝企业“办事难”现象。
责任领导:邓延海
责任单位:各股(室)队站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九)深入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行为。严禁无依据和不按行政处罚程序处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有关检查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出具检查通知书,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可以联合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随意检查和多头检查。
责任领导:杨世余
责任单位:环境监察大队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十)深入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
责任领导:赖正明
责任单位:各(股)室队站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一)深入整治拖欠群众欠款、克扣群众财务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一笔一笔查清,一项一项核实,一个一个治理;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进行认定,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自查自纠结束后上报工作情况及书面承诺。
责任领导:李忠明
责任单位:各(股)室队站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十二)深入整治“裸官”、干部“走读”、“吃空饷等12类问题(“会所中的歪风”、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奢华浪费建设、“裸官”问题、干部“走读”、“吃空饷”、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严禁领导干部借机敛财、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要对12类问题逐项逐条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作出书面承诺,同时,局活动办将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邓延海
责任单位:各(股)室队站
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局各股(室)队站及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把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下大力气抓实抓好。
2.各位责任领导要切实担负责任,严格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完成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局活动办。
3.局活动办要适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办检查,对推进力度不大、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跟踪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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